杭州来女士,从最近杭州来女士被丈夫碎尸案如何去解读当今社会夫妻的关系?
今日,被受关注的杭州失踪女子案件倍受关注,警方通过大量的排查工作,将其二婚丈夫许某某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因家庭矛盾,将妻子杀害,并分尸分开抛弃。
这个案件细思恐极,丈夫许某某报警妻子失踪,再淡定的接受记者的采访,在采访中留下了诸多的疑点,每一个疑点都被社会所关注和热议,直到警方侦破案件,真相才告白于天下。常言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2016年发生在上海的“杀妻藏尸案”让网友为之震惊!朱晓东在位于虹口区的家中将妻子杨俪萍杀害并藏尸于冰箱,后来他冒充杨俪萍用杨俪萍的微信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直到2017年2月1日,杨俪萍的父亲生日的那一天,答应回家陪父亲过生日的杨俪萍迟迟没有出现,这才出现了端倪。后来杨俪萍的父亲陪朱晓东去派出所自首,杨俪萍的亲戚和朋友才知道她遇害了,此时,距离遇害已经过去了整整105天!
我相信,此类案件还有更多,只是没有报道于网络,没有引起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这类案件最大的负面效应就是,让很多人不再相信婚姻。
近些年来,离婚率是一年比一年高,结婚意愿是一年比一年低。有家才有归宿,有家才有温暖,有家才有亲情,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都不愿成家?成家的人都想“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也许这是这个时代的重要课题。以下我仅谈谈我个人对婚姻的看法。
以前,我相亲,对方一来就问:你有车吗?你有房吗?你有存款吗?当我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基本会回复两个字:拜拜。很多人觉得,有物质了,生活才有保障,没有房,就没有归宿,到哪里都是流浪。这是没有对错的事情,要求物质不一定错,不要求物质不一定对。但是在要求物质之前,是否应该先关注一个人的品行?是否该关注一个人上进?
我经常会举两个极端的例子:一个人有车有房有存款,但是品行不好,抽烟喝酒赌博还出轨;另外一个人现在穷,但是很上进,是个潜力股,品行很不错,是大家眼中的好男生,那么你会选择哪一个?
《非诚勿扰》上,马诺的一句“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远坐在自行车上笑”让大家对物质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通过我在网络上了解到的以及身边的例子,我认为现在很多婚姻都是搭伙过日子。基本没有感情可言,一切都是各取所需,为了物质。
根据相关的统计表明,按照粗离婚率来算,假如每年有1000万对夫妻结婚,则至少有400万对夫妻离婚。且这一数据还在增加!
因此,我们应该反思这是怎么了?
我去大学讲座,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而一个人的思想和道德没有跟上,经济的发展把人们的道德和价值观给撕裂了,一切唯物质论。
在大学讲座时,我也经常会讲,为什么自己总会遇到渣男或者渣女?“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当我们遇人不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首先反思自己?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去识别一个人的品行?当没有足够的能力时,是不是应该去提升自己的能力?
曾经在网上和一个网友交流,他说,当他每天下班后,在车库停好车,都会抽上几根烟,迟迟不肯上楼,因为回到家,没有欢迎和问候,只有争吵和妻子的喋喋不休,他说那不是家,那是炼狱,孩子还小,又不能离婚。也许,现在还有很多感情破裂的夫妻因为孩子还小而强扭在一起的。
我和朋友交流的时候,我表达的观点就是,婚姻中最重要的是责任、沟通、交流、包容、支持和理解。可是,现在很多人当夫妻间出现矛盾的时候,基本没有交流,回到家,很多人都玩手机。当一方工作出现变故的时候,没有理解和支持,只有责备和谩骂。这样,久而久之,结婚时再美好的承诺也都会化成泡影吧。
所以,我认为,夫妻之间,多一些交流和沟通、包容与支持,人心都是相互的,这样才有更美好的生活。
会不会跟熟悉小区监控的保安有来往?
首先这个事情非常离奇,而且我有预感可能会是悬案,我大概描述事情经过和时间点:
从网络上的信息可以看出,监控显示7月4号傍晚5点10分和小女儿一起乘坐电梯上楼回家。
从他丈夫说的情况是第二天凌晨0:30-5:30左右失踪了,从电梯监控到报警(报警时间7月6号下午6点左右)中间48小时,任何可能都有,我来说一下关于楼主问题我个人看法。
假设来女士自己一个人要成功出走,并不被监控拍到,几乎可以肯定需要精心设计,但是没有必要这么麻烦,白天有大把的时间机会。
那么这个时间段突然要离开小区,来女士自己肯定没有精心准备(什么都没有带),而且没有被监控拍到。那么要成功躲开监控摄像头,肯定需要详细知道监控路线及死角的人协助,那么协助者最大可能就是保安。
现在杭州失踪来惠利女士家已贴封条?
来女士家之所以被贴封条,原因并不复杂,就是警方已掌握了案件关键证据,足以证明其家中就是案发地之一。
这样就不难理解,家属报警时,警方为何不贴封条,自然是没有相关证据和理由。
就算家中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也肯定与案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贴封条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尽管来女士失踪已有半个多月,相关痕迹证据可能早被清理干净,但使用刑侦技术手段还是可以找到蛛丝马迹的。
所以说,贴封条保护案发地非常重要,案发的详细过程可能就在家中。
小区物业已经否认了来女士丈夫曾在物业上过班,这也说明其丈夫没有熟知监控盲区的可能性,更不会处理监控录像。
换句话说,只要他转移来女士出小区,就会被监控记录,全程巧合避开监控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来女士应该没有出小区。
大概率没有出单元楼,甚至没有出家门。
这种情况下,只有一种方式能让来女士“消失”,那就是分尸通过马桶冲走,最终尸体和衣服都聚集在化粪池。
家中有可能是行凶的第一现场,7月4日晚上来女士可能已经遇害,小女孩之所以没有察觉什么,可能已被迷晕。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来女士失踪后,其丈夫还收到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这个有没有可能就是故弄玄虚。
很可能母女二人在被下药迷晕后,来女士就遭到毒手,当晚便被分尸。小块的东西被从马桶冲走,大块东西被打包。
从7月4日晚到6日晚,有40多个小时,处理尸体的时间是很充足的。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来女士在家中遇害,之后被转移到同楼的空房子中分尸,然后通过下水道冲走。
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作案时间是很充足的。再看作案的动机,应该与来女士的三套房子和7位数存款分不开关系。
以上两种情况,来女士家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极大的可能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因此才被警方贴了封条。
那么,什么情况下警方会贴封条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
在侦查中发现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由此可见,来女士家中肯定是发现了能证明其丈夫有罪的证据,因此警方才依法给他们家贴了封条,也就是查封。
这个封条也侧面说明了来女士失踪一案,已有了重大的进展,警方可能正在完善证据链或正在做生物检验。
再回到7月6日晚,来女士大女儿与来女士丈夫一起到派出所报案,之后警方对来女士家做了初步调查,没有发现异常。
当时肯定只当失踪来处理,再加上现场清理比较干净,可能就没发现相关证据。因此来女士家也就不会被封。
如今案件已基本水落石出,就等警方通报了。
此外,还有消息显示,来女士丈夫可能因炒股向妻子借钱而遭拒,再加上房产的矛盾,二人经常争吵,于是来女士在7月4日晚被丈夫窒息死亡,而后分尸冲走。
其实过程并不复杂,二人经常为钱争吵,最终闹出人命,才有了来女士凌晨穿睡衣失踪一幕。
综上,贴封条表明警方已掌握重要证据,其家中可能就是案发地。
钱财黑人心,冲动是魔鬼,一个家庭就这样毁了!
杭州来女士的小女儿的监护权最好是谁?
谢谢邀请,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华而实哥认为 ,来女士小女儿的监护权最好给大女儿。
有关监护的法律规定目前,在母亲来某某去世、父亲许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小女儿指定监护人。而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了对被监护人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
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本案具有监护权利的人员分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这个11岁的小女孩的监护权,首先由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担任,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没有监护能力的话,由她的兄、姐担任。
目前,小女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过世,因此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应当首先由其兄、姐担任监护人,即应当由小女儿同父异母的哥哥或同母异父的姐姐作为监护人。
那么,其哥、姐,谁更适合做监护人呢?
首先,由同父异母的哥哥监护同父异母的哥哥有权利作为监护人。但可能不太利于小女孩的成长。具体看:哥哥也未成家,未来不确定因素很多。而且,她老爸杀老妈有很一大部分为了他的婚房而铤而走险,会不会小女孩心里一直怨恨她哥呢?会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怨恨越来越重呢?这也是必须要考虑的一方面。
再是由同母异父的姐姐监护,最有利于女孩成长第一,从很多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例看,女孩最好还是由女人带着生活,她最合适的监护人只有她同母异父的姐姐!
第二,就大女儿目前现状看,大女儿是成家了的,年龄应该不是很大。在目前情况下,她来监护妹妹也比较合适。生活中姐妹之间最便于勾通,基本没什么障碍和避讳。
第三,从法律角度上考虑,还是妹妹跟着姐姐好,因为这其中牵涉到抚养费和遗产保管的问题。对于来女士小女儿的抚养,也就意味着财产继承权,来女士两套房子160多平方米,据说在杭州那个位置每平方米四万多,价值六百多万;据悉,来女士还有8位数的存款。来女士的遗产本来就有大女儿的一份,这是她作为大女儿本身就享受的继承权。
正常情况下,已经成年的姐姐肯定不会放任未成年的妹妹不管。
三是其他人员情况分析。如兄、姐不愿意作为监护人,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则应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为其指定监护人。
四是,不管指定谁做监护人,都应当尊重小女儿的真实意愿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因为这个小女儿在11岁遭遇这样的事,会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导致她在未来的生活中,无法信任身边的人,处理亲密关系的能力变得糟糕。
最后,不管咋样,这个11岁小女孩是最可怜的,我们希望她的亲属们能够给予她更多的关爱,及时地给予她心理疏导。
但愿这个小女孩以后能够正确地面对生活,坚强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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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日常夫妻关系如何相处?
【原创】在日常生活中,“家”是温馨的港湾,靠夫妻双方共同营造,互相理解、扶持、包容,无论工作岗位高低,不要小看对方,太多的埋怨、不满,只会加剧夫妻感情走向破碎的边缘。
1.一个有家暴的家庭,是引起灾难性毁灭的导火索,切勿冲动处理问题,”会导致一方走向极端报复心理。要理智、冷静一段时间,作为缓冲,淡化矛盾分裂。
2.财产要透明、细分划,不得隐瞒夫妻一方,否则会失去感情,失去信任,会互相猜疑,争吵不休,最终导致家庭破裂。
3.携手并进,彼此尊重,相濡以沫,共同构造温暖的小窝,有担当的责任心,维护好家庭夫妻关系,让“爱地久天长”!
“人品是人生最硬的底牌!千万不要超越这一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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