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被杀案,男子在珠海杀害女子潜逃15年变身主播?
一姐想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说这凶手也是死性不改,杀了人潜逃后,换了一个身份居然还一直作奸犯科真是胆肥!
2002年9月8日,拱北关闸街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刘某四川人女性,被22岁的范某平持刀杀害,当场逃离,民警经过大量排查也没能锁定凶手。
但是民警从来没有放弃.虽然15年过去了,直到2017年一直紧盯案件不放的侦查员,终于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范某父亲的户口本突然多出一个名叫范某林的5岁小孩子。
民警猜想范某父亲年事已高不可能在生,然后范某又是家中独子,且小孩5岁才上户口肯定是范某的孩子。
最后在浙江绍兴调查时,当地派出所告诉珠海民警这个范某和他们打击处理过的蔡某极其相似,结果一查果然是个假蔡某。
范某潜逃期间一直在浙江周边以盗窃、诈骗卫生。
甚至还结了婚有了孩子,平时没事还在网络上做直播娱乐一下。
最终在2018年1月4日将凶手抓获,历经15年的凶案终于告破!
再次为我们的警察同志点赞!!!如何看待浙江22岁网红舞蹈教师被割喉案宣判?
“网红”舞蹈教师陈某某与男友吴某栋分手后,吴某栋怀恨在心。2018年8月1日再次遇到陈某某时,便一路尾随,身亡手持尖刀连捅陈某某颈部和腹部,导致陈某某身亡。
昨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吴某栋被判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前几天发生在南昌的女实习律师遇害案,行凶者当时冲向并排行走的三人,持刀向其中一名女子砍去,女子倒地后,行凶者仍不依不饶。根据新闻报道,行凶者当时想杀另一个女律师,高个子一点,结果发现后面的那个女律师似乎更白更漂亮,临时改变了目标。
对于判处死刑,部分网友用大快人心形容,说明大多数人都是认可判决结果。不管是这起故意杀人案件,还是南昌这起行凶案件,这类行凶者属于极度心理变态人员,对于这类人员应当从重从严处罚。判处死刑是是这类人员最好的归宿,若是对其从轻处罚,换来的可能又是一起命案。
愤怒主播万峰去哪了?
愤怒主播万峰是网红主播,曾经在直播平台上红极一时。据我所知,他近期暂时决定暂停直播活动,并且没有公开透露具体原因和离开的目的地。现在,他的下落不明,他将会以怎样的方式回归直播界目前还没有确定的消息。
网红直播发生意外身亡事件?
谢谢邀请!
直播平台是具有一定的赔偿责任的,当然这种赔偿责任更倾向于一种“人道主义赔偿”,说白了就是花钱了事。
要说有责任,肯定是有责任。因为平台需要对主播的直播行为有管理责任,有安全提醒和保障的义务。
比如,直播平台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下河撒网捕鱼是具有危险性的,应该提醒主播穿救生衣或者有其他安全保障措施。而平台放纵危险的发生而不进行提醒,视为对直播行为的放纵,对安全保障和管理的不作为,需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说白了,就是死者为大,只要死了人,怎么扯也会扯到一些责任在直播平台上。
再比如,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事件,和网红直播溺水事件差不多,司机自行杀人,和滴滴平台没半毛钱关系,最后滴滴平台被搞的那么惨,钱也是赔了的。
就拿公园溺水身亡,全国每年不知有多少起。不管公园再怎么写标语禁止游泳等等,只要死了人,那就说明你在管理上有漏洞有缺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这种民事赔偿案子,都是以管理方没有尽到安全提醒和保障义务,而判其赔偿。
因此,打官司的话,肯定直播平台要赔偿的。只不过我是认为如果一个平台醒目的话,会私底下私了了事,而不至于上到法院的地步。
一个罪犯周某出狱后值得大家关注吗?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为什么这么多人要签约周某,甚至给出几百万的价格,其实脱不了一个“利”字。
但是话又说过来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重义轻利,小人重利轻义。
一、周某个人
我们普通老百姓,是否要关注周某,或者说把他当做网红一样去“追捧”,那就看周某做的事情,是不是符合“义”,这里的“义”,包括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
但是很显然,他不符合,起码他之前的行径,不符合。
吃瓜观众之所以关注他,无非是因为他的一些戏谑言行罢了,把他当笑话看,而非追捧。
二、网红公司
网红公司追捧周某,也是为了“逐利”,所谓君子务本,单看网红公司的这种行为,其“本”就“不正”,动机不纯,所以虽然并未触犯律法,但是违反“义”。
三、我们该如何做
对于明辨是非的人来说,对于此事,只会晒然一笑,不会过分关注。
但是对于一些看不清问题,容易被带节奏的人来说,恐怕会盲目追逐热点,甚至会为他叫好鼓掌,继而影响身边另一些人,形成“羊群效应”,这样的人,非智也。
所以,如果哪一天周某真的签约网红公司,而你身边有人怂恿你去看他直播的时候,你就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