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幻影绝望之塔,与皇后婉容私通的侍卫后来怎样了?
最让溥仪扎心的是,他是最后一个知道婉容出轨的人,而且还是婉容马上就要生了的时候,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曾这样无奈地描述当时的情况:
1935年,由于她(婉容)有了身孕并且将近临产,我才发现了问题。我当时的心情是难于描述的,我又愤怒,又不愿叫日本人知道,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她身上泄愤。之所以说溥仪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情的人,是因为当时婉容大着肚子,婉容身边的仆人乃至溥仪身边的一些人,早就知道了这件事情,只不过没人告诉溥仪而已。
其实,这也是最让溥仪愤怒的地方,因为这些人不仅对他不忠诚,更重要的是,这也表明,所有人都知道他不能生,也就是说,就算他想装,也没人相信这个孩子是他的。
而溥仪之所以不能生,是因为他的肾不好,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溥仪后来在写《我的前半生》时就非常坦诚地说过:
“我虽然先后有过4个妻子(1个皇后,1个妃子,2个贵人),但实质上她们都不算是我的妻子,只能算是我为了解决不同问题而找的摆设。”也正因为这一点,“皇妃”文绣才在1931年公开与溥仪离婚,而婉容则不一样,她的家庭和思想,都非常在意“皇后”这个身份,所以婉容宁可做一个“挂名”妻子,也不愿意丢掉“皇后”的身份。
可婉容也是一个正常的女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再加上婉容在父兄的建议下,还染上了吸食鸦片的恶习,自然而然地就出轨了。
其实,关于婉容出轨这件事情,主要还是怨她的哥哥,溥仪后来发现,婉容早在1932年1月,从天津转到大连与他团聚过程中,她的哥哥为了换取利益,就曾把她卖给过一个同行的日本军官。
而婉容来到长春后,溥仪并不待见婉容,因为溥仪认为是婉容把文绣给挤走的,所以溥仪不但不怎么跟婉容说话,也从不关心婉容的事情。
这也让婉容的内心变得异常压抑和苦闷,随后就染上了吸食鸦片的恶习,这更加导致婉容每天精神恍惚,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什么都不奇怪了。
由于溥仪根本不搭理婉容,再加上当时溥仪的境遇,根本没人真心尊重他,所以对于婉容出轨的事情,溥仪最开始毫不知情。
可在1935年时,婉容竟然怀孕了,随着肚子一天天的越来越大,最终还是被溥仪发现了,发现婉容怀孕后,溥仪没有丝毫犹豫就断定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因为他太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了。
溥仪当然不甘心戴这个绿帽子,更何况不管他调不调查,身边的人也都知道实情,于是溥仪在盛怒之下,一边折磨婉容,一边审问所有可能的嫌疑人。
很快,一个叫李体育的人就承认了与婉容私通的事情,李体育是溥仪的贴身侍卫,不过李体育并不承认孩子是他的。
李体育说自己确实与婉容私通了,不过那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孩子真正的父亲应该是祁继忠,因为祁继忠很早就与婉容私通,并且两人私通的次数也是最多的。
李体育的话,差点没让溥仪气得背过气去,因为祁继忠同样是他的贴身侍卫,更关键的是,祁继忠已经跟了溥仪十多年,是溥仪最信任的侍卫。
而且溥仪为了培养祁继忠,甚至还把他送到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留学,按照溥仪的设想,下一步会更加重视和培养祁继忠,可让溥仪没想到,恰恰是自己最信任的人,给自己戴了绿帽子。
溥仪连忙把正在日本留学的祁继忠叫了回来,眼见事情败露了,祁继忠也就承认了这件事情,既然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那接下来就看溥仪如何处理了。
溥仪并没有像很多人想的那样,把李体育和祁继忠给杀了,溥仪认为如果杀了这两个人,就坐实了这件丑闻,为了保全“皇家颜面”,溥仪决定把他俩给放了。
而且,溥仪为了让他俩保密,临别前竟然还每人给了400块大洋,同时反复叮嘱他俩,绝对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处理完李体育和祁继忠后,溥仪还把所有跟婉容可能有关系的人,全部找借口撵走了,随后溥仪就决定把婉容给“废”了,可当宫内府次长的日本人和关东军都不同意,溥仪只能继续容忍婉容。
不过,为了“惩罚”婉容,溥仪后来又娶了一个“贵人”谭玉龄,这也算是溥仪能力范围之内,能想到的对婉容的“报复”方式,当然了这是后话,我们接着说婉容和她的孩子。
很快,婉容就要生了,但溥仪始终冷着个脸,什么都不说,这可让婉容害怕不已,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婉容甚至在临盆时,给溥仪双膝跪地,哀求溥仪承认这个即将出生的无辜婴儿。
可任凭婉容如何哀求,溥仪都不同意,最终只同意等这个孩子出生后,把孩子悄悄送到“宫外”,交给婉容的哥哥帮着抚养。
不过,让婉容没想到的是,这个孩子出生仅半个小时就不幸夭折了,随后溥仪就命人把这个孩子扔进锅炉里烧化了。
但婉容直到死,依旧认为自己的孩子还活着,因为婉容的哥哥,每个月都会找婉容要一笔抚养费,并告诉婉容孩子非常健康。
由于自此以后,溥仪更不搭理婉容了,再加上婉容的烟瘾非常大,慢慢地婉容的身体彻底垮了,最终于1946年病死,葬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
而李体育和祁继忠拿着溥仪给的钱离开后,选择了两条不同的路,祁继忠并没有按照溥仪的要求回到老家过消停的生活。
祁继忠不但去华北当了“伪军”,还把曾与婉容私通的事情,当作炫耀的资本说了出去,在日本投降后,祁继忠被以汉奸罪枪决了。
李体育比较听话,一直过着安分守己的生活,后来还在北京的一家中医院找到了工作,并娶妻生子,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据后来溥仪的妻子李淑贤回忆说,被特赦后的溥仪,曾在北京与李体育偶遇过,当时李体育非常尴尬,不过李体育还是下意识的喊了一声:“皇上”。
尽管当时李体育还想跟溥仪说点什么,但溥仪并没有接茬,两人相视一笑,握了握手,溥仪就带着李淑贤离开了。
对于溥仪来讲,当时的心情肯定非常复杂,他也不想听别人叫他“皇上”,或许这正如溥仪曾对那些清朝遗老遗少说的那样:
“朕的大清都亡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其实,关于溥仪为什么没有杀了李体育和祁继忠,历史上有很多解读,有人说溥仪为了保存颜面才没杀这两个人,也有人说当时的溥仪就是傀儡,根本没能力杀了这两个人。
我认为,除了上面两个因素外,更主要的是溥仪本就不是心狠手辣的人,据记载溥仪从年轻时开始就很少吃荤腥,并且他绝对不吃现杀的“荤菜”。
而且,溥仪还严禁“杀生”,据说溥仪连蚊虫苍蝇都舍不得打死,夏天时万一有蚊虫落到他的身上,他会轻轻地将蚊虫驱赶走,然后用酒精棉擦拭一下。
一次,溥仪在饭菜中发现了苍蝇腿,这可把溥仪气得够呛,为此溥仪专门对厨师进行了罚款,不过理由并不是饭菜不卫生,而是厨师无故“杀生”。
所以说,溥仪基本上不会因为婉容出轨就杀人,后来溥仪曾说,婉容出轨的事情,他也是有责任的,至少不应该全怪婉容。
而且,婉容生下的那个孩子,也不是传说的那种被溥仪烧死的,而是由于婉容常年吸食鸦片,导致孩子身体发育出现问题,这才在出生半个小时后就夭折了。
不过,溥仪痛恨婉容背叛却是真的,据说在婉容死的三年后,溥仪从弟媳嵯峨浩给弟弟溥杰的家书中得知婉容的死讯后,没有任何表情。
然而,让人感叹的是,在溥仪去世39年后的2006年10月23日,经婉容弟弟润麒同意,婉容被以“招魂”的形式,跟溥仪合葬在河北清西陵外面的华龙皇家陵园中。
亲爱的朋友们,对于溥仪给两个侍卫每人400块大洋这件事情,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如果喜欢,别忘了点赞关注我,您的支持是我码字的最佳动力,谢谢大家!
文/学史知今
参考文献: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M].精装典藏版.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21.10,358-359.如果用一句歌词来表白?
1.
"Tender is the night, lying by your side.
Tender is the touch of someone that you love too much."
温柔是等待夜色降临的一抹幻影,温柔是我低到尘埃里开出的一朵花。
温柔是我苦苦等待的那瞬间心动,温柔是耳边低语的那一句:
"Love is the greatest thing that we have. "
TenderBlur - Tender EP
“Tender”是英国乐队Blur第六张专辑《13》的主打曲之一,也是演唱会上大合唱的经典曲目。尽管歌曲创作背景是Damon和Justine感情的结束,但这并不影响它成为英国国民级别的情歌。Graham离队期间,Damon经常让观众配合齐唱“Oh my baby… oh why, oh my”部分,后来这也成为了Blur重组后演唱会的一个常规。2012年Blur海德公园演唱会上,调皮的Damon伴着Tender的前奏在Graham脸颊上轻轻一吻,Graham在几万人的欢呼中笑着低下了头。啊,老男人们秀起恩爱来,比不过比不过。
2.
"Already with thee! Tender is the night / And haply the Queen-Moon is on her throne
夜这般温柔 / 月后正登上宝座
Cluster'd around by all her starry Fays / But here there is no light
周围是侍卫她的一群星星 / 但这儿不甚明亮
Save what from heaven is with the breezes blown / Through verduous glooms and winding mossy ways.
除了有一线天光, 被微风带过 / 葱绿的幽暗和藓苔的曲径"
—— Ode to a Nightingale / 夜莺颂 ,John Keats 济慈(查良铮译)
“我已与你同在,夜色如此温柔”。23岁的济慈用肆意飞扬的文字构建出了独属于他的瑰丽世界,如梦似幻的温柔夜色中,济慈倾听着自然的静谧之声。这个世界如此悲伤,青春年华易逝,美人终将白头,但爱和美都是永生不灭的,它们都永远闪耀在夜莺歌唱的夜空。
3.
“Actually that’s my secret — I can’t even talk about you to anybody because I don’t want any more people to know how wonderful you are.” (“这就是我的秘密—— 我甚至不想跟任何人提起你,因为我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你有多么美好。”)
—— Tender is the Night / 夜色温柔, F. Scott Fitzgerald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菲茨杰拉德夫妇无疑是文学史上最令人着迷的一对情侣之一。在伍迪·艾伦2011年的大作《午夜巴黎》里,斯科特和泽尔达之间炽热疯狂的爱情故事也可见一斑。海明威在《流动的盛宴》中把泽尔达描述成一个不可理喻的恶毒疯女人,但斯科特依旧为她深深着迷,《夜色温柔》带着自传的色彩,把斯科特自己的感情经历融合剖析其中,从美好的梦想追逐中坠落到沉沦与破灭。
斯科特和泽尔达的墓志铭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束语:“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于是我们调转船头,逆时代潮流而行,不停歇地驶向过去”)不去想这个世界会驶向何方,只想回到梦中的黄金年代,拥有一段如此疯狂华丽又如此毁灭性的爱情。
像夏目漱石的“今晚月色真美”一样, Tender is the night, 你比夜色温柔。
Wonderwall
“There are many things that I would like to say to you but I don't know how.
Because maybe, you're gonna be the one that saves me.
And after all, you're my wonderwall ”
—— Wonderwall, Oasis
WonderwallOasis - (What's The Story) Morning Glory
没有人知道Wonderwall到底是一堵什么样的墙,但是它一定是继Pink Floyd之后传唱度最高的一堵迷墙。英国人民集体票选出的“英国国歌”名不虚传,走在英国任意一个城市的街上,卖艺的哥们十有八九在弹唱的就是这首“Today’s gonna be the day that they're gonna throw it back to you…” 简单的和弦,洗脑重复的歌词,好听又实用,吉他入门101,如果你不会弹唱Wonderwall,你敢说自己学过吉他?
穿着绿色parka背着手的Liam,Noel标志性的红色Gibson 355吉他,1996年Knewbworth的十四万人大合唱,甚至2008年Jay Z在Glastonbury音乐节压轴演出上挂着吉他调侃地出场…… 只要一句拉长的“Maybeeeeee~~” 你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接下去“you are gonna be the one that saves meeee~~~~” 管你Gallagher兄弟又闹什么幺蛾子,Oasis重不重组,只要你还在舞台上唱歌,你就是拯救我的那个人,你就是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Wonderwall.
如果你真的忘了Wonderwall怎么弹,没关系,我转身给你看啊。
Friday I'm in Love
“I don't care if Monday's blue,
Tuesday’s grey and Wednesday too.
Thursday I don't care about you,
It’s Friday I'm in love.”
—— Friday I’m in Love, The Cure
Friday I’m In LoveThe Cure - Wish
星期一是蓝色的是黑色的,星期二星期三是灰色的是让人心脏病发作的,星期四什么都不算,因为星期五我要被爱满满包围。无论星期几,都想做一只开开心心的恋爱小黄鸭!
距离星期五还有两天,你有没有准备好用一首自己最爱的歌向ta告白?
Waterloo
"You're my Waterloo,
I'll be your Calvary.I'm so glad we know just what to do.And everyone's gonna be h好玩吗y,Everyone's gonna be h好玩吗y."
——You're My Waterloo, The Libertines
You're My WaterlooThe Libertines - Anthems For Doomed Youth (Deluxe)
滑铁卢既可以是一场失利,也可以是一场浪漫,"As long as I gaze on Waterloo sunset, I am in paradise". Peter和Carl的故事不需再多说,跌宕起伏兜兜转转还是回到最初那个人的身边。
今年夏天Carl的国内巡演,每逢安可时歌迷必合唱“So just say you love me / For three good reasons / And I'll throw you the rope .... And you're the only lover I had who ever slept with a knife” (深圳场后Carl为大家弹唱的福利,把这段改成了“you are the only lover I had, who has a massive massive massive massive massive massive belly”,远在英国的Peter打了一个喷嚏)。
"从此有了盔甲,也有了软肋"。战无不胜却在这里终尝败绩,你是我的滑铁卢。
You are my MUSE
如果让我选一首表白的歌的话,我一定会从Muse的歌里选,乐队三千,只取一瓢饮。Matt Bellamy的情歌贵精不贵多,然而Unintended太悲伤,Endlessly太绝望,Starlight太主流,Resistance太政治主题,Madness我就不说了,Drones里最爱的之一Aftermath("From this moment, you'll never be alone. We're bound together, now and forever, the loneliness has gone")更像是爱的宣言…… 我脑中第一个浮现的是 I Belong to You, “I travel half the world to say, I belong to you”.
I Belong to You/Mon C?ur S'ouvre à ta VoixMuse - The Resistance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不多赘述。
然而此曲还包括用法语唱的Samson and Delilah歌剧选段和一部分单簧管独奏,所以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很少演现场的歌曲之一……如果要我开始谈Muse,这篇小广告就结不了尾了,等新专巡演开始时,再专门发安利。
有哪些很不错的恐怖短片?
《鬼作秀》2019,评分7.4
总共6集,每集2个故事,恐怖惊悚的都有,每个故事20分钟左右。
部分故事创意满满,挺好看的。
大概整理了一下,这12个故事分别是
《啤酒怪》
《头颅鬼屋》
《狼人》
《手指》
《万圣节前夜》
《箱子里的男人》
《伴侣——稻草怪》
《电梯怪谈》
《利爪之夜》
《马斯克霍勒的艰难时光》
《深度塑形》
《水怪之家》
《头颅鬼屋》
女孩的玩具屋闹鬼,不断有住在里面的人被杀,女先后买了警长、酋长,都被凶手杀了……
《手指》
男主在街上捡到根手指,回家后就慢慢长出了手臂,直到长出个吃人的怪物。
《箱子里的男人》
男主的行李箱里发现一个会吐金币的的男人,只要不断给他制造痛苦,于是他的室友为了钱,无所不用其极的电击,殴打,手段残忍暴虐。
《伴侣》
农场主夫人去世,悲痛欲绝,孤独的他用动物尸骨做成一个稻草人,不久稻草人有了生命,却残害了路人小女孩,农场主将手杖插入稻草人的心脏,自己也自杀了,终有一天男主误入农场,拔下了手杖……
《万圣节前夜》
5个小伙伴被活活烧死,每年的万圣节前夜都会回来复仇,杀死当年5个凶手中的一个……
类似的还有《恐怖大师》每集一个故事,每集45分钟左右。还有《鬼四虐》、《鬼五虐》、《死神的十字路口》。
临时就想起来这些,都是短片,希望帮到你。
DNF最难实现完美buff换装的是哪个职业?
谢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我认为,女气功的完美145光兵换装是最难的!我主玩光兵,玩了10年,目前我的光兵换装是144,离完美换装145还有一步之遥,而这一步我花了两年的时间都没有实现,真的很难!要达成完美145光兵,需要如下的装备及打造:
(1)圣光三件套+全身绿气息光兵异界装备1)圣光三件选择肩膀,腰带,鞋子,光兵加成6%;
2)其余部位,包括武器在内,全部是双绿气息光兵和烈日气息;一个部位光兵加成1%,武器加成是2%,合计加成9%;
(2)堆技能等级10级,需要3个节日宝珠3级,时装1级,宠物1级,光环1级,白金徽章2级,称号1级,这样只有9级,怎么办?绝版的3S宠物加2级技能,周年庆的称号可以洗两级技能,要想完美,这2者必须有一个。1)三个技能宝珠,肩膀和鞋子春节技能宝珠,腰带国庆技能宝珠附魔,技能等级加3;这就是3套礼包的价格,当年我为了完美的光兵换装,可是下了血本!
2)左槽和右槽,需要两个光兵技能徽章,而这就是我一直的遗憾,每次都是积极参加活动,获得随机白金徽章,然后一直开不出来光兵技能的,坑啊。
3)绝版称号+2级光兵,我当年本想调2级的觉醒技能的,结果一直没成功,最后成了光兵技能+2,当年是完全没有用的,结果安图恩一出,光兵大热,就变成绝版的好东西了。
,4)宠物1级,光环1级,时装1级,这都算比较简单的,不多叙述。
迄今为止,我还在为完美的145光兵换装而努力,回归活动的白金徽章跪了,春节的白金徽章又华丽的跪了,期待后续的徽章活动。我是玩家秀,关注DNF玩家秀,深渊闪光不停,打团金牌不断,你认为什么职业的完美换装最难,欢迎分享和讨论。
你最喜欢的书是哪本?
《应物兄》是值得期待的,值得李洱为她付出13年时光,尽管这13年里,李洱也未必是废寝忘食只写这部长篇。他还四处游走,经历了很多生活的、工作的、创作的起伏更迭。即使在文学活动的场所,李洱也时而会露面并说个不停。只有当《应物兄》问世后我们才知道,他这些年所有的经历,其实都是在为这部长篇做准备,假如他无法很好地完成某事,一定是因为他心里只装着他的《应物兄》。他即使偶尔也会口无遮拦,说不定是刻意扮演某个《应物兄》里的角色,看看周围的反应,以为自己积累素材或校正写法。《应物兄》正是高蹈的书生气与世俗的烟火气的结晶,是二者生出来的一个可爱的怪胎。事实证明,这十多年,与其说李洱在消费《花腔》和《石榴树上结樱桃》的不大不小的荣誉,不如说他在处心积虑地准备着《应物兄》。对李洱而言,这是一次非常巨大的冒险,读过之后都会为他后怕,万一写不下去,万一写得不成样子,万一写出来无人喝彩,那可就没办法拿13年作励志的说头了。
一
假如一部作品是一幢建筑的话,《应物兄》是什么?四合院?摩天大楼?华而不实的现代派造型?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的是当代城市里最常见的塔楼。这样的楼做不到南北通透,朝向也各不相同,人们出入同一个门庭,却不一定乘坐同一部电梯上下,陌生化远远超过那些住在板楼里的人,但似曾相识的感觉又很突出,所以你根本无法判断一个电梯里的陌生人是邻居还是迁居者还是临时访客。而且,这样的建筑因为稳定性好,貌似可以一直加盖上去,可以在20层封顶,也可以一直向上推去,直至翻倍。
阎晶明:《应物兄》是一栋塔楼式小说建筑
《应物兄》就是一栋容积率极高的塔楼式小说建筑。小说在用完第96万块文字之砖后戛然而止。应物兄在小说的封顶处翻车了,或者因为他的翻车,小说封顶了。车祸现场,“头朝向大地,脚踩向天空”的应物兄,显然要走到生命尽头了。“他意识到那是血在涌向头部。他听见一个人说:‘我还活着。’”“他”、“一个人”、“我”,其实都是应物兄本人。
“他再次问道:‘你是应物兄吗?’
这次,他清晰地听到了回答:‘他是应物兄。’”
人称是混乱的,但这不是车祸以及现场的混乱造成的语无伦次,这是《应物兄》的叙述策略,应物兄经常会用第三人称思考和回应,这种不经意的、不刻意说明的身份游离,在小说里有着特殊的佐料味道。
二
在讨论小说的叙述策略特别是人称混用之前,我想先说一下《应物兄》的这个结尾。读完作品才会悟到,整部《应物兄》其实是一个巨大的虚无,千呼万唤的“太和儒学研究院”终于没有成立,直到小说的结尾,其筹备程度和开头时是一样的,这正如同一幢塔楼,一层和顶层除了层高没有差别。巨大的虚无,但没有虚无感。所有的过程都是认真的,人们认真地筹备着、张罗着,认真地讨论着、争辩着,假如太和儒学研究院是个漏斗,所有的沙子都向它填埋,假如这个研究院是个高楼,所有的元素又都是它的砖石、泥瓦,假如“太研院”是一颗钻石吊坠,众多的环节构成了它的链条。但研究院终究没有成立,资金没有到位,人才没有引进,希望带动的产业没有落地,一群人为它忙了96万字,非常认真而充实,却什么也没有见到。有人为它倒了,有人为它死了,它却连挂个招牌都没让我们见到。我甚至联想到,李洱是河南济源人,豫北的一座小城市。那里有太行山,也有王屋山,是寓言愚公移山故事的发生地。愚公移山是一个理想,是一种精神,但也是看不见终点的行动,在愚公移山面前,你不能问最后那山搬动了没有,搬动了多少。那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智叟的话是最值得记住的,就是挖山不止。
三
还是回到《应物兄》。那个结尾,应物兄死在道路上,他应该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听到世界的反应。所有的一切因为他的这一意外而终止了,小说由他开始,也因他结束,但他是小说的主角么?那些跑来跑去、唾沫四溅的人们当中,应物兄是“主唱”还是看客?一时还真说不明白。应物兄其实是个串接式的人物,所有的角色登场,都得“通过”他来“介绍”,但一旦对方出场,他就在旁边听着、想着、观察着,并不抢戏。整部《应物兄》通篇具有这样的特点,人物是穿梭的,故事是推进的,悬念一环套一环,但整个场景又让人感觉是平面的。动感的、嘈杂的平面图,我不想比附什么《清明上河图》,创作的目标不一样。应物兄死了,太和儒学研究院怎么办?还成立么,这个虚设的院长之后,是不是研究院也只成为一个话题而已?本来,我想说的是,《应物兄》这个结尾有点硬,有点突然刹车,有点用偶然性代替必然性。应物兄的死与不死,与一个大学要不要成立国学院并没有致命关系。也就是说,当李洱用车祸让“我们的应物兄”头朝地脚朝天,这个结尾的处理按理说有点不对。用偶然性替代必然性不应该是小说收束的最佳选择,比起鲁迅趁编辑不在就让阿Q被砍头,让连载的故事无法继续下去,应物兄的死似乎没有在前面的情节中推导出来。但写到此处,我又觉得,这其实也是个合适的选择,至少并不过分。因为李洱并没有打算让研究院挂牌,并没有设计过敲锣打鼓式的剪彩仪式。虚无,或者说幻灭,就应当戛然而止。偶然性在此处是有力量的,当它契合在整个故事当中的时候,正当其时,因为所有的表演都已尽兴,没有成立的研究院未必值得期待,这种不期待正是小说要表达的。一切重在过程,小说的意义已经在过程中尽情释放了,事实的有无似乎并不那么重要。
阎晶明:《应物兄》是一栋塔楼式小说建筑
四
再回到小说的开头。围绕着太和儒学研究院,小说发生了很多故事。在一个大学成立一个国学研究院,这太不稀奇了,由它支撑一部近百万字的小说,可能吗?这就是小说家的抱负?13年精力写一个大学研究院的故事,而且结果还是虚无?然而小说却真的做到了,认真的“闲笔”成为小说的主体,太和儒学研究院的成立随着故事的推进渐行渐远,甚至,由于闲笔的精彩,至少我这样的读者都不希望它成立了。
济州大学,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大学吧,因为小说里的其他大学都是实有的中外知名大学。作家设想的济州是哪里?济源?郑州?我以为或许是这两座城市的合体。这也是李洱先后生活过最长时间的城市,文化上有差异但也有一致性。从地理方位和风土人情上,济州应该是济源,但从城市规模和济州大学要办的学术事业上,从它是一座有着800万人口的城市,它应该是一座省会级城市。小说除了济州、济州大学,其他很多物象都是有现实依凭的,而且作者尽量显得真实,以增强小说的逼真性。
尽管人物有随意穿梭的印象,但仍然能看出李洱的精心设计,弄清楚围绕太和儒学研究院的人物关系网络图,就差不多能还原作家构思时的思路。将要成立的太和儒学研究院,隶属于济州大学,全校上下尤其“高层”十分重视研究院的设立。校长葛道宏允诺大力支持。他已口头任命应物兄为将来的院长,现在的筹备组组长,为了加强力量,他又硬把费鸣塞到其中,或为助手,或为耳目,而费鸣又是应物兄的同门师弟,区别是,应物兄还成了导师乔木先生的女婿,费鸣则是其关门弟子。研究院成立的目标是研究儒学,而要想使研究院一炮走红,必须有一个学科带头人。这时,就在济州大学高层中出现一个虽未现身却炙手可热的人物:哈佛大学东亚系的济州籍著名学者程济世。引进程济世成了小说全部的核心,最大的悬念。一切可能性,研究院的规格、影响力、“招商引资”的机会,甚至研究院要不要成立,都系于程济世一身。
五
《应物兄》的奇特在于,小说写了近百个人物,李洱却在第一节就甩出了所有的关键人物。应物兄、葛道宏、费鸣、乔木,以及传奇人物程济世(当然是传说中的)几乎同时在第一时间登场。也就是说,假如近百万字的规模注定是一场漫长的恶战的话,作者却在一出手就打出了所有的大牌,完全不考虑长篇画卷所应具有的循序渐进,不像有成竹在胸。但这又是一种十分自信的写法,主角一开场就登场,是对所有其他后续支撑情节充满自信的表达。客观上,也让我产生这样的想法,这是一幅既立体又平面的画卷,是一种塔楼式的结构。正是由于重要人物的率先闪亮登场,才能带出后续的众多角色,鉴于结局的虚无,这些角色无所谓主次,也无所谓大小,在济州大学的这个舞台上,所有人都可以来表演、来议论。
政商文三界在小说中形成纠缠。作为主体空间,济州大学聚集了一批看上去学富五车的才子、名家。为了应景儒学而穿起唐装的校长葛道宏,考古学家姚鼐教授是闻一多先生的弟子,乔木先生是饱学之士,他的得意门生应物兄和费鸣正在肩担国学大任,郑树森是言必称鲁迅的学者,女教授何为是研究古希腊哲学的专家,双林院士是冷不丁会来济大“宣讲”的著名学者。围绕在他们周边的,还有一些我们习见的“文化人”,他们几乎就是一些学术掮客,如出版商、哲学博士季宗慈,电台主持人朗月以及清空,这些人在小说里发挥了连接“雅”“俗”,直让儒学浑身冒出世俗气、铜臭气的作用。
《应物兄》的政界人物以副省长栾庭玉为代表,加上他的秘书邓林,以及梁招尘和他的秘书小李,等等。他们还带出了向上向下多个政界人物。他们附庸风雅,但又似乎对学术颇有诚意,愿意和学者们厮混在一起插科打诨,愿意为他们尽力做事,既严肃又滑稽。
《应物兄》里还有一些商界人物。如济州的商界名人,桃都山的主人铁梳子铁总,她的助手金彧。还有那个在美国追随着程济世,似乎有花不完的美元的黄兴,也即子贡。这些人一样是程济世、应物兄的追随者、崇拜者,说到底是文化的狂热爱好者,他们对学术和学者的尊崇有点盲目的味道。
文化,或者说学术,在《应物兄》里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是李洱为自己的小说营造出的乌托邦式的氛围,学术界也许是世俗社会最陌生也最高冷的领域,却更让名利场中的人们趋之若鹜,能获得与名流学者在一起清谈的机会,这正是满足虚荣心的捷径。济州大学之于济州,儒学之于济大,都可谓是高冷的巅峰。这些人愿意相伴左右,愿意出钱沾名,也是可想而知、见惯不怪的事。
《应物兄》写了若干女性。女教授、女商人、女主持、女助手、女粉丝,这些女性或在学术上有自己的成就,或在商战中不让须眉,也有在权力与情色之间游走者,为小说故事的推动和人物关系的错综复杂,起到了不可剥离的作用。
《应物兄》的人物当然不止以上这些。作为一部塔楼式的小说,人员穿梭,时入时出正是常态。《应物兄》里有一些闪现式的人物,也有在后半程才出现的角色。但这并没有影响小说的整体感,这种效果的补足,原因正在于,小说从一开始就抛出了中心人物,后面再有角色出现,并不显得突兀,也并非是为了拉长故事的影子而为。这同样是《应物兄》在叙事上带来的启示。
阎晶明:《应物兄》是一栋塔楼式小说建筑
六
李洱是怎么把这些三教九流们粘合到一起的,靠学术么?也对也不对。从第一章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到,《应物兄》里这些高人们一一扑到我们面前,一个个还不古板,挺生动,靠的居然不是正经学问,也不是谈吐,而是一只狗,一只流浪狗,一只并非纯种的“串儿”。可是这只狗又自有它的“学术背景”,它被应物兄捡回,又被乔木先生收养,乔木先生又为它改了一个很有国学出处的名字:“木瓜”。小说的前三节的主角几乎就是这只狗,并由它牵出了铁梳子等校门外的社会人士,打开了故事的界面。紧接着,又牵扯出另一只牲畜:驴。尽管这时的驴还只是在应物兄们嘴上转着,但它与人物之间的关系已绝非闲笔。因为流浪狗而牵出论著《孔子是条“丧家狗”》的争辩,因为驴蹄到底分几瓣的竞猜而引出学术著作的宣传炒作。李洱就这样让那最高冷的和最低俗的莫名其妙地粘连到一起。可以说,《应物兄》在叙述上处处都是迷惑人的陷阱,你以为你要面对高深的经史子集,却不料真正面对的是世俗层面的种种,是这种种怪力乱神与振振有辞的学问之间不可剥离的奇妙结合。李洱的笔力就体现在这种带人入沟的本领上。
阅读《应物兄》,难点很多。李洱让不同学科的学者们济济一堂,各自用自己的专业术语解读着不知所云的事项。先不要惊讶于李洱的学问和知识面。如果《应物兄》是一座塔楼,学问就是构成它的钢筋、水泥、砖瓦,但让这些建筑材料逐一垒加的,不是别的,是世俗中的烟火,是这些烟火中与人相对应的动物。是的,正是动物在《应物兄》里把所有的学问,把掌握这些学问的学者、大师们勾连到了一起。从一只狗一头驴出现以后,整部《应物兄》最出彩的有两类形象,一类是侃侃而谈的学者文人,官商高人,海外人士,电台主持,另一类就是形形色色的动物。写到最多的是狗,其次是驴,然后是马,还要加上随笔一写的其他各种鸟兽昆虫。这是《应物兄》最具喜感的部分,它们的存在让一切认真严肃夸张、变形,煞有介事中的漫画化成了小说看似不协调,其实又相当吻合的花絮。在《应物兄》里,可以说所有读者感受到的漫画式讽刺都让位给了动物或者说牲畜的出现。在人物的一本正经和矜持中,各类动物的出现陡增喜感。这是李洱的叙述策略,不得不说他运用得非常圆熟。济大的博导乔木先生养宠物狗,哲学家博士季宗慈养藏獒,也养草狗。而且乔木先生的“木瓜”和季宗慈的“草偃”都与应物兄有关,而且这两只狗在博导、博士的名下都有了具有“儒学背景的名字”。小说还煞有介事地为这两个名字的来历做了引经据典的说明。其他如研究哲学的何为教授喜欢养猫,从美国来的程济世的追随者黄兴喜欢养驴,曾经为济大捐过巨款的董事长喜欢养猪,留美归来做了处长的梁招尘喜欢养蚯蚓,等等。
七
从故事层面上讲,《应物兄》可以分成上下部,上部是推出“太和儒学研究院”将要成立,引进大师程济世的紧张繁忙。下部是以程济世的影子代表、金钱苦主黄兴的隆重到来为起点。如果说上部是用狗作“药引”,那么下部的“药引”就是驴和马。因为黄兴就是在硅谷牵驴上班上市,自成一景的。他到济州来,据说也要与驴同行。这也就让人联想到小说第一节为什么会写到驴。虽然只是空谈,但已经对应物兄的学问构成某种不经意、不专门的讽刺。而且它还呼应了下半部里黄兴的出场。与其说济大的人们为了迎接程济世的“先导”黄兴忙乎着,不如说他们是在为了迎接一头驴焦虑着。然而,随黄兴来到济州的却并非是一头驴,而是一匹马,一匹白马。一写到动物,李洱就显得格外兴奋,下笔有神。当一匹白马出现在小说里的时候,黄兴也变成了子贡,这匹从乌兰巴托来到济州的白马,也有血统,也有历史,也有文化,说道中也有学问。它被考证得头头是道,而且同许多名人大事扯上了关系。就像狗有“儒学背景的名字”一样,驴和马与学问也有了某种奇葩式的联系。这既是一幅让人忍俊不禁的漫画,在小说里又颇有写实感。
在《应物兄》里,动物,或者说牲畜,也或者说宠物,兴笔就来。为迎接程济世的到来,宾主还讨论过鸽子;青年学者小颜还在博客里回答过网友的各种各样关于鸟类的刁钻问题,而且华彩叠出,比如大雁里就有豆雁、灰雁、斑头雁、红胸黑雁、白额雁、雪雁、白额黑雁之分,其他如寒鸦、雨燕、杜鹃鸟、布谷鸟,等等,用李洱在叙事中所说的,小颜的知识“太广博了”。古今中外,信手拈来,“中学”为本,“西学”佐证,看得人乱花迷眼。如果加上在小说里同程济世如影随行,一样千呼万唤不出来的蟋蟀绝品“济哥”,鸟兽昆虫简直要占全部《应物兄》的“半壁江山”了,文字上肯定没达到,但从效果上这么讲也并不过分。
动物在小说里发挥着打破正经刻板,讽刺正襟危坐的作用,但你不会感觉到它们与学问家们的说道是两张皮,李洱为二者之间搭建了一个奇妙的“沟通”平台。宠物狗都是“儒学背景的名字”,鸟类知识的传播靠得是从《诗经》到唐诗到莎士比亚戏剧的引用。其它的动物出场一样都要先白话一番国学道理。比如黄兴来到济州带来一匹白马。为什么由驴变马,这本是一个漫画式的无厘头玩笑,济大的学者们却为之寻找着国学道理。葛道宏就引用了《论语》里的句子,证明由驴变马实是主人表达“雪中送炭”之意,可见其欲得赞助之急切。
对于黄兴的一系列荒唐、低俗之举,应物兄早已看在眼中,但他不能表示不屑的原因,既是出于对“太研院”的前途考虑,还因为有程济世看似一本正经的说道有关。因为“程先生说,俗气,就是烟火气。做生意的俗气,做研究的文气。俗气似乎落后于文气,但也没有落后太多。”程济世还举了在中国听音乐,现场混乱,“有人流泪有人笑,大人叹息小孩闹”,“这就人间。看着很俗气,却很有趣。”不能说他说得没道理。问题是,本来说的是驴和马,说的是黄兴的没文化的低俗,却绕来绕去变成了中西艺术欣赏之比较。这种驴唇不对马嘴,猴子和狗和人暗渡陈仓的笔法,简直就是整部《应物兄》的套路。狗、驴、马们在小说所起到的是破坏性作用,将一切认真放下神坛,让所有学问变形。它们与本来的故事朝向反向奔跑,而且产生分离感。但阅读中又不觉得是硬塞。这就好像一场聊天,无主题变奏就是主题。把读者带到沟里,关注点被作者牵引着不断转换,但你又心甘情愿受此引诱,掉到李洱的叙事陷阱里。阅读《应物兄》于是变成了参杂着陌生人的聊天,旅行路上的偶遇,东家出西家进的嗑瓜子串门儿,厅堂厨房来回穿梭的热闹。
八
程济世是全部故事的关键,他要回来的愿望被不断加强,他真正回到济州却始终是一场奢望。由于他的归来无法实现,“太研院”的成立就遥遥无期,最终变成一场虚无。你可以说这是一种讽刺,但又如此逼真和似曾相识。程济世的归与不归,并不是程济世摆架子,要条件,小说把所有焦点都集中到一点上,即程济世要回到的是童年记忆中的济州,是父辈祖辈生活过的济州,是一切带着老济州风物标识的济州城,这一切诉求都与他的学术背景有着深刻的文化关联。然而,如此简单的要求却很难满足,几乎一条都做不到。围绕程济世提及的一切济州风物似乎均已消失,无从寻找确认,无法还原复活,让程济世念念不忘的蟋蟀“济哥”被说得神乎其神,最终却无法找到哪怕一个样本,程济世引以为傲的济州名吃仁德丸子也无法再现地道,程济世的世居程家大院不知方位,连他口中所说的仁德路也考察无果。围绕让程济世回来的济州标志性物象,没有一件在小说里成为真实,都是传说,也是寻找,更多时是嘴上贪欢,现实幻灭。最后,它们和儒学院的成立,和程济世的回归,和硅谷的引入一起,皆成虚无,都是幻影。但你不能说它们是笑话,失传变成佳话,奢望变成神话,当它们与现实的诉求相协调时,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值得期待。小说建立在由无尽的言辞累加起来的语言世界的基础上,但到最后,即使是海市蜃楼,也只能在言辞的交织中去想象它们的幻影。从事实层面上讲,《应物兄》所要推动的一切,都付笑谈中,或者说,谈笑间,一切实有最终都已灰飞烟灭。但没有实现的事物并不会在小说意义上消散,它们的没有实现,只是让故事增添了另外的更加复杂的情愫。
九
《应物兄》是写实的,同时又有着强烈的现代主义色彩,它是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奇妙融合,这样的小说,正是当代小说的潮流,也是中国小说发展到21世纪之后出现的新的艺术气象。它没有直抒胸臆地歌颂什么,也没有明火执仗地批判什么,但绵密的叙事过程中,又分明具有强烈的价值追求和立场判断,它是有态度的,在看似平和的叙述中,《应物兄》有如剥洋葱似地,剖开现世的表象,开掘精神的内核,最后呈现的不是一个完整的事物,却是作家本人强烈的渴求:如何在纷乱的表象下寻找精神的安放之所,如何在烟火气中保持知识与文化的纯洁,无用的知识如何真正影响到世人的心灵而不是只为他们涂抹表面的光泽。
正因此,必须要评析一下《应物兄》的小说品质。这无疑是一部充满讽喻的作品,但如果认为这是一部讽刺小说,却不应该被看作是一种完备的解释。《应物兄》是知识分子题材,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知识分子题材小说,有一个讽喻性传统,而且知识分子本身经常会成为讽喻对象,或自嘲,或互讽。从鲁迅的《故事新编》到钱钟书的《围城》,从王朔的《顽主》到王小波的《红拂夜奔》,角度不同,态度不一,各怀诉求,各有入口,但不乏轻度的、善意的、自嘲的味道,有时这种讽喻里还散发着知识分子群体才会具有,只有这个群体才能感受到的文化优越感。在所有的讽刺对象里,虚伪是最大最集中的目标。就这些特点而言,《应物兄》同样没有例外。《应物兄》里可以见到的是认真的讽刺,自己认真,却遭别人讽刺,即使面对讽刺也依然保持认真,有时是自己的认真被误解,有时是一个人自嘲自己的认真,这样的冲突和吊诡在小说里俯拾皆是,几乎可以说是弥散在作品中最强烈的气息。《应物兄》里,被讽刺的缘由或来自利益,或产生于忽悠,或因为某种自命不凡,但它们看上去并不致命,只是某种附庸风雅和逢场作戏的苟合,是某种执迷不悟和自以为是的勾兑,是心有所念却口是心非的扭曲。当政商文三界相聚相交,当国内国外往来交流,当人与牲畜同台表演,当知识学问与世俗场景奇怪组合,讽刺的火焰无需作者去点燃即可闪光。它们通常是轻度的,也是善意的,其中还包含着作家对所有这一切人与事的理解和同情,但又对其囧境表达着适度的“怒其不争”。
程济世,他出场了么,这个在小说故事里没有到过济州的人却是最重要角色。他身上既有乡愁,还有学问,还代表着济州大学的地位,影响着带动济州发展的因素。与其说小说是要成立儒学院,不如说是在等待程济世的到来。程济世是济大学术名声的希望,是济州经济社会的增长点,学术搭台,经济唱戏是共同的愿望,然而最终却成了一场等待戈多的故事。然而这个等待的故事,既有现代主义的先锋意味,更重要的具有现实的关切,他的来与不来,简直就是一面哈哈镜。
十
《应物兄》是博杂的学术之书。孔子、《论语》,儒学、考古,哲学、历史,鲁研、莎学,古诗、英语,学问在人们的口中传递着,他们在客厅里、餐桌上显露着学问的冰山一角。学问在其中的调适作用,所有的知识点都津津乐道却自有来头,既感染读者,也确实彰显着知识的魅力,同时具有讽刺意味,一石三鸟,旁敲侧击,随意点染的学问知识有如一幢建筑的外墙涂料和勾缝剂,在丛林般的塔式建筑中,生生地突显出可供识别的“个性”。关于《应物兄》的学问渗入,肯定会成为人们阅读和评价小说的重要看点,我这里不想也难以全面评说,只想提示一下,这些溢出故事又深入故事内里的要素,在小说叙事上具有怎样的意义和价值。
十 一
还要特别谈一下《应物兄》的叙述策略。整部《应物兄》基本上是以应物兄本人为叙述视角,但小说叙事的不单一,得自于李洱的一种独有的叙述方法,应物兄的叙述人称是混用的,第一人称是基本点,有时会用第三人称,还有时会用第二人称。比如小说的结尾处处理的那样。其实在小说的开头,就一再向读者强调了这种人称混用将成常态的做法。
应物兄是一个小说人物,但又有如小说里故事频道的遥控器。他心里的一个念头就能成为故事的起点,他的一个想法就可以让情节转折。他看着不动声色,却可以任意调动人物出场,他就好象有特异功能一样,来去自如,千回百转。这不是一部描写应物兄个人命运的小说,以“应物兄”命名小说的合理性在于,他掌控着所有的人物,调动着所有的故事,调试着故事的颜色,在小说叙事意义上讲,应物兄是全知全能的,他代替作者成为这样的叙事者。举个简单的例子,程济世始终没有回到济州,但他又占据着小说的中心地位,原因就是,每当应物兄遇到大事难事,纠缠不清、莫衷一是的事,总会想到程济世,想到与他曾经在一起的场景,于是这种回忆就立刻变成一段故事的展开,舒适、贴切地成为小说叙事的环节而并不外在。《应物兄》里,类似于“前天下午”、“那是四年前的事了”这样的句式,并不是故事的旁证和枝叉,它就是主体叙事中的一种起头方式。以《应物兄》所述的故事格局和篇幅规模,这样的叙事方式似乎是一种必要的、聪明的选择。
《应物兄》叙事上的另一个明显的策略,是针对应物兄的话语,打破了话语与心声的界限。说与不说,并不是说话与心理活动的区别,他的心理活动与他说出来的话之间,故意制造界线的模糊。小说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表述:“他听见自己说道”、“他对自己说”,也会出现“他会不由自主地用第三人称发问”“然后是第二人称”“然后才是第一人称”。人称上的混用,说与不说的模糊,成了应物兄在小说里存在的最突出标识。应物兄看似口若悬河,口无遮拦,但实际上他并没有说那么多话,打破心口界线,让言为心声变成言与心声并置,让整部《应物兄》具有别样的生气和奇怪的节奏。越轨的笔致,生生地契合到小说情节当中,与人物故事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点小小的“创意”,同时也让人看到作者对笔下人物始终处于把控状态的自觉。《应物兄》还用小标题来标识起承转合,小标题的原则是选取正文开头的一个词语或一个短语。这种统一的设定与叙述的随意出入之间也有某种微妙的联系。正是有了这种统一设定,让小说故事的转接过程必须具有直接性的特点,让拎出来的词语或短语有一种不经意的“关键词”味道,确保小说故事朝着既定的方向行进。
十二
《应物兄》是一部以知识分子为表现对象的小说,讽喻性和轻度喜感是小说的基本面貌,博杂的知识与无尽的枝蔓是小说的独特风姿。但李洱的写作并非是理性至上,也非是冷调严肃。小说中时而会出现抒情段落,而这种抒情,从文字上可以读出精彩,情绪上也颇具深沉的印象。这是李洱最认真的一面,他是带着乡愁来写这个庞大故事的。对于济州以及所拥有的风物,虽然程济世什么也没看到,但李洱却充满深情地面对着它。比如第“85,九曲”一节的开头段落,这里不妨全部引出感受一下:
“九曲黄河,在这里拐了个弯。
但只有在万米高空,你才能看见这个弯。
缓慢,浑浊,寥廓,你看不见它的波涛,却能听见它的涛声。这是黄河,这是九曲黄河中下游的分界点。黄河自此汤汤东去,渐成地上悬河。如前所述,它的南边是嵩岳,那是地球上最早从海水中露出的陆地,后来成了儒释道三教荟萃之处,香客麋集之所。这是黄河,它的涛声如此深沉,如大提琴在天地之间缓缓奏响,如巨石在梦境的最深处滚动。这是黄河,它从莽莽昆仑走来,从斑斓的《山海经》神话中走来,它穿过《诗经》的十五国风,向大海奔去。因为它穿越了乐府、汉赋、唐诗、宋词和散曲,所以如果侧耳细听,你就能在波浪翻腾的声音中,听到宫商角徵羽的韵律。这是黄河,它比所有的时间都悠久,比所有的空间都寥廓。但那涌动着的浑厚和磅礴中,仿佛又有着无以言说的孤独和寂寞。
应物兄突然想哭。”
连应物兄都被自己感动得哭了。我一点都不感到这是随意的一笔或刻意的矫情,如果读下去,你一定能读出应物兄灵魂深处的感动和忧伤。
就写作本身来讲,《应物兄》无所谓高潮,也没有冲突的了结,所以它可以随时打住,也可以一直蔓延下去。即使只是一场幻灭,一晌贪欢,李洱似乎也不应该借一场车祸让故事停下来。我愿意看到他让笔下的人物一直说下去,说到筋疲力尽,说到重复自己,说到江郎才尽,甚至读者都感叹李洱也江郎才尽了,卖不出什么东西了,让我们看到路的尽头,或者他还有我们视线不及的路在走也无所谓。但李洱还是为读者提供了一个严整的小说,它看上去有头有尾,十分完整。
《应物兄》留给读者无尽的想象和感慨。小说故事有最后的句号,但人生的况味却没有终点。李洱已经很好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他可以等待和准备下一个十三年的写作计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