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普通话等级分为几个级别?
一级(标准的普通话)
甲等(97—100分)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乙等(92—96.9分)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 8%以内。
二级(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甲等(87—91.9分)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 13%以内。
乙等(80—86.9分)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hu、z-zh-j、送气不送气、i-ü不分,保留浊塞音和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 20%以内。
三级(一般水平的普通话)
甲等(70—79.9分)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 30%以内。
乙等(60—69.9分)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方言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情况。测试总失
普通话不能有方言词汇吗?
1 普通话不能有方言词汇。2 因为普通话是全国共同使用的标准语言,而方言词汇会造成沟通障碍,影响语言交流的准确性和统一性。3 当然,在某些特定的场合,适当运用方言词汇也是可以的,比如在方言区域内的日常交流中。但在正式场合和跨地区交流中,应避免使用方言词汇,使用标准普通话。
七大方言与普通话差别最大的方言?
是闽南语。
闽南语,据传起源于黄河、洛水流域,在西晋时期、唐朝、北宋迁移至福建南部,发祥于福建泉州。
现主要分布地除闽南地区和台湾地区外,还广泛分布于闽东北地区、浙东南区、及广东潮汕地区(汕尾、揭阳、汕头、潮州)、粤西地区(湛江、茂名、阳江)、粤港澳大湾区(中山、香港)、海南岛及东南亚的大部分华人社群。全世界使用闽南语的有7000多万人。
“闽南语”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学术上泛指闽南语的集合,狭义则仅指闽台之闽南语。台湾及西方学者多认为是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汉语族闽语支。
使用现状:
受汉语普通话、英语推广及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普通话成为公共语言的一种,闽南三市尤以厦门最为严重,同时福建西北诸县则受江西南丰、广昌等县影响多讲抚广片赣语。
但在本地人和本地人的交往之间,还是以闽南语为主,现闽南三市均有开设闽南语培训班,方便来闽务工、学习、经商的外地朋友。
普通话是哪里的标准?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一些语词当地极少使用则在其它地方采音)。1953年当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派出的语言专家,他们在为制定中国通用语言规范进行取音考察,在滦平的金沟屯镇、巴克什营镇、火斗山乡三地进行了语音采集。
作为全国规范,普通话需要音节口型顺畅,声调简明,易于分辨,甚至要求语速适中,气流连贯,韵味充足,适于广播、演讲和日常交流,如此才适合作为推向全国的公共用语。从后来普通话的规范来看,滦平日常的语言非常符合这些标准。
滦平话音准分明,字正腔圆,语调比当时的北京话要“硬”一些,显得直接、清晰、明确,尤其是没有北京胡同音那种儿化、省字、尾音等发音习惯,易于学习推广。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召开,将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定为“普通话” 。
扩展资料:
来源:明代初期定都南京,南京官话被推崇,以南京官话为官方语言,金陵雅音(以《洪武正韵》为规范)以古中原雅言正统嫡传的身份被确立为中国汉语的标准音。朱棣夺取建文帝的帝位,迁都北平(改为京师,称北京),以南京人为主、从全国各地迁徙数十万贵族、富户、民众。以南京官话为主要基础影响元大都语音,经历明朝整个时代的过程,北京官话(异于北京胡同音)初步形成。
清朝:清代贵族学习和推广北京官话,在雍正年间在南方方言区推广基于北京音的官话,设立“正音书馆”。 [9] 公元1909年,清政府设立了“国语编审委员会”,将当时通用的官话正式命名为国语。这是清代汉语首次得到官方命名。
普通话是什么音节?
一、普通话的音节分别是pu,tong,hua。
二、分析
普通话三个字的发音分别是三声的pu,一声的tong,四声的hua。即pǔ tōng huà。
普通话(Standard Mandarin/Putonghua),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
1909年清政府将北平语音命名为国语。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1920年爆发“京国之争”,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确定国语标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而不是以滦平语音为标准音。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向全国推广。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