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肉机刽子手,战争中禁止杀跳伞的飞行员?
实际上,没有任何条约限制能有效约束攻击空中跳伞的飞行员的行为,这只是人们对战争的一种美好祈愿罢了。战场上一切未放下武器的敌方作战人员,都不存在被怜悯的可能。
有些人会说:“不对!日内瓦公约规定了…”
不错,但关于不能射杀跳伞飞行员的条款直到1977年才得以加入《公约》,还只是个《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的小条款。
《附加议定书》第42条:飞机遇难跳伞的任何人员,在伞降过程中都不应当受到攻击。空降兵除外。
至于尊不遵守嘛,说实话,高速的喷气式作战中一般没有什么精力和机会去对付对方的跳伞飞行员,飞行员也没功夫去干这种无聊事。现代空战的整个飞行任务和作战计划都需要一丝不苟的完成,打降落伞又得不到功劳,谁会吃撑了搞这?不如留给地面部队。
而且现代社会的确非常看重这种非人道主义事件,打仗射飞机是职责,而射杀跳伞飞行员无疑会给己方国家带来巨大的政治被动,得不偿失。
更早一点的《空战规则草案》是日内瓦军事法学委员会1923年的草案,内容与1977年的《附加议定书》基本一致,都是要求禁止攻击飞机被破坏后跳伞的飞行员。
不过,这个1923年的草案没有丝毫效力,根本没有国家理会它,因此它也就没有被列入《日内瓦公约》中。
因此我们绝不要相信什么“过去的飞行员不杀戮跳伞者”的风言风语。这类事件基本都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那时候参军的飞行员多是贵族子弟,他们奉行着自己的一套骑士准则,骑士坠马则为失败,失去战机的飞行员也等于没有盔甲的敌人,因此不会故意攻击对方跳伞的飞行员。
但当时的地面炮火可管不着,如果降落伞往己方这边飘,能抓活的飞行员固然好。倘若降落伞往敌方阵地飘,那么拼着试几炮也要将对方干掉。不是人人都会遵守你们约定俗成的所谓“规矩”。
比如叱咤战场的“红男爵”曼弗雷德·冯·里希特霍芬,他就是跳伞后被地面一个英国小兵拿枪射中心脏而亡。协约国随之为他准备了隆重的鲜花葬礼,以纪念这位他们仇恨却又尊敬的敌人。当时的人们对英国很是谴责,但“不射杀”是潜规则,明规则上谁都明白“瓦罐不离井边破”的道理。
若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带有贵族节操的飞行员们还乐意将骑士行为列为荣誉,那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飞行员则根本不管那么多了,各国空战中击杀跳伞飞行员的事件比比皆是。
比如从来都会给自己编理由的日本人,他们的航空兵在战场上就多次发生故意攻击对方跳伞飞行员的事。我国抗战时的王牌飞行员乐以琴,在淞沪会战中就曾遭遇日机围攻,座驾2204号机被击坠,跳伞时又遭遇到日机对降落伞的扫射,幸而躲过一劫。
1937年南京保卫战时,乐以琴与董明德以最后的双机升空应敌,再遭围攻击坠。为了躲避日机对降落伞的扫射,他选择了延迟跳伞时间,结果落地时速度过快触地牺牲,年仅23岁。
后来美军与日军作战时也是如此,没人在乎什么骑士精神了,在血与火还有仇恨混合的战斗中,唯有你死我活而已。双方不但经常性的射击跳伞飞行员,还会继续追击扫射已经降落到地面、海面的对方人员,坚决要置之于死地。
这种频繁的互杀还导致发生了件不可思议的事情:1943年,美第七轰炸机大队在轰炸缅甸时,所属的一架B-25轰炸机被日机击坠,一个名叫欧文·约翰·巴格特(Owen John Baggett)的飞行员随战友跳出机舱,然后他们陆续遭到日机射杀。情急之下巴格特装死并掏出M1911手枪做最后的顽抗,居然碰巧将打开舱盖欣赏战果的日本飞行员一枪爆头了。
这个得克萨斯州的飞行员成为迄今为止手枪成功击坠战机第一人,1941年时他才大学毕业。那话怎么说来着?日本人是强X不成反被O。
除了对飞行员扫射外,日本飞行员还特别热衷于用机翼割破对方降落伞,看着对方惨叫着从空中坠落。
不过美军也不是善茬,拿机翼挑落降落伞的把戏他们后来玩的比日本人还溜。这种互杀跳伞人员的恶习造成了战场上飞行员都将开伞时间大幅度延长,谁也不希望成为空中活靶。中国飞行员乐以琴的悲剧也上演了无数起。
如果说美军遭遇的是凶残无耻的日本鬼子的话,欧洲战场的东西两线也在发生这种空中惨剧。
比如苏联王牌、苏维埃空中战术之父亚历山大·伊万诺维奇·波克雷什金,他的义子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与德军的空战中跳伞后惨遭射杀,此事深深触动了波克雷什金,他从此对德军跳伞飞行员毫不留情,甚至不吝于在回忆录中描写如何开飞机射杀那些跳伞的德军。
“比我稍高的地方飘着几个降落伞,这是被我们击落的敌机飞行员。这不禁让我想起亲爱的儿子奥斯特洛夫斯基,他不正是在跳伞时被杀害的吗?我怒火中烧,再也控制不住,对着那些降落伞狠狠的压下扳机!”
苏联上将弗拉基米尔·德米特里耶维奇·拉夫里年科夫在当年也是一把补刀吃鸡的好手。他曾经追击着一架德军Bf109战机,将其击落后仍不甘心,硬是驾机强行降落在野地,冲进小树林抓到那个德军飞行员并把他活活掐死才算数。这手撕鬼子玩的真溜。
不少人总以为德军飞行员维持着一种“尊严”,仍以一战那种骑士精神为主导。然而实际情况是这只不过是戈林在审判时的脱罪辩词罢了,他一口咬定德国空军是“骑士”,拥有着各种空战美德,根本不会对跳伞的盟军飞行员开火。
然而他的这些说法根本没得到认同,纽伦堡法庭根本没有取信他的说法。反倒是飞行员们经常受到高层暗示,要将打击敌方飞行员作为空中战略的一部分,要尽可能的做到对他们更大的杀伤。
起码苏联人是压根不信德军飞行员还有如此“美德”,战争就是人杀人,你怎样对我,我就依样画葫芦的还回来,就像波克雷什金和拉夫里年科夫那样。
德军飞行员对美军飞行员的印象也不好,他们普遍认为这是一群将射杀跳伞人员当做吃饭喝水一样寻常的家伙。
比如德军JG11飞行联队的中队长约瑟夫·茨威曼(Josef Zwernemann)上尉,他曾经击落126架敌机。1944年4月8日空战中他连续击落一架大型轰炸机和一架P51“野马”,座机受创后茨威曼选择立即跳伞,但两架围上来的P-51将他在半空中打成了蜂窝,毫不留情。
还有JG77飞行联队的大队长埃米尔·奥默特(Emil Omert)上尉,他曾经击落过70架敌机,于1944年4月24日被盟军击落,跳伞后奥默特上尉遭遇了与茨威曼一模一样的P51空中击杀。
JG3飞行联队的中队长奥托·卫斯理(Otto Wessling)中尉更惨,1944年4月19日与盟军交火被击落,他没有选择跳伞,而是努力控制飞机迫降。但爬出飞机后,几架美军P51掠过,将他撕碎在地面。
事实上二战中的空中绞杀从来不存在什么仁慈,波兰战役、不列颠空战统统都有发生扫射降落伞的事件。像德军超级王牌哈特曼都极为胆怯自己跳伞后的命运,不过幸好他遇见的美机飞行员只对他做了个“凸”的手势。
坦克驾驶员很明显与被击坠的飞机不一样,他们更加麻烦而难缠,如何界定一辆坦克失去效能是很难的事情。坦克本身就是钢铁的堡垒,即便被打瘫,它也是活动炮台和机枪碉堡,能持续提供火力援助。
正因为有着厚厚的钢壳,所以在步兵将手榴弹丢到坦克里面之前,你都无法确定驾驶员是不是被弄死了。苏军传奇坦克手亚历山大·保夫罗维克·奥斯金驾驶着T34坦克埋伏德军虎王时就遭遇过判定失误。之前被认定击毁并起火燃烧的虎王在战斗最后居然“复活”,差点就反将了一军。
即便有些坦克被摧毁,车组成员进行撤离,也不见得事情就完了。坦克成员依旧拥有战斗能力,他们装备了短突击步枪、冲锋枪等等武器,并不属于“放下武器”的非战斗人员。不趁机消灭他们,难道放虎归山?《日内瓦条约》保障放下武器人员的权利,但不放下武器的人,当然是坚决的消灭之。
何况坦克手也不见得会毁车就投降,他们往往选择的是持械顽抗并加入到步兵阵列中。如1943年7月12日的“普罗霍夫卡战斗”,党卫军“骷髅师”、“帝国师”、“阿道夫希特勒师”与苏军近卫坦克第五集团军发生了狭路相逢的战斗,杀红眼的双方采用了坦克直接对冲的打法,在0距离开火和碰撞。爬出来的生还坦克手继续用冲锋枪、匕首、牙齿展开血腥的肉搏,极为惨烈。
还有美国电影《狂怒》的取材原型,33装甲团1营1944年11月16-17日于埃施韦勒的战斗。1营的谢尔曼坦克在脱离步兵保护后被德军步兵围在小镇路口,有一辆坦克仅依靠一名幸存的坦克兵在德军进攻锋面上坚持了一夜。那个年轻的坦克兵依靠坦克炮、机枪、汤普森冲锋枪和往舱外丢手雷硬是扛到清晨。事后罗斯福授予了1营“总统单位嘉奖”的荣誉。
其实不论是坦克手还是飞行员,这些载具被击毁的战士都不见得是易于之辈,像前面提到的苏军飞行员拉夫里年科,他在1943年8月耗尽弹药撞击敌机后跳伞被俘,居然在押解途中逃亡,然后找到了敌占区的游击队,打了3个月游击才重回蓝天。
对于战场而言,杀不杀这些老司机并不存在什么道义上的问题,也许现代的人们更文明一点,有了条约的限制,但战场本质就是野蛮而血腥的,只要上了战场,命就不属于自己。
为什么在打巷战的时候不直接炸平房子?
对于二战历史有了解的人都应该清楚,苏联、德国在战场上曾经打过很多经典的城市巷战——比较著名的比如说圣彼得堡保卫战,斯大林格勒战役。
在保卫这两座重要城市的过程中,苏联红军付出了巨大代价,他们在军事素养上并不如对手的作战部队,但却依靠着巷战硬生生拖住了德军精锐数年,最终迫使德军把自己最强大的装甲部队投入到巷战当中。
斯大林格勒战役,也被誉为是整个苏德战争的转折点。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有人提出一个问题:德军在攻击圣彼得堡或者是斯大林格勒这样重要城市的时候,为何不直接把房子炸平了,这样不就不存在巷战的问题吗?
要知道德军在与苏军争夺城市的时候,往往都是一栋,一栋的房屋进行争夺,这样不管怎么看效率都是很低,并且军队的损失也相当惊人。
但其实德军也是迫不得已,如果有选择的话,谁也不愿意投入精锐作战部队与对手在城市巷战中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在巷战中要一栋栋去与对手争夺房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我们很难做到直接把房子夷为平地。如果能看到斯大林格勒战役时的各种老照片,就能明白苏、德两军在城市里面打拉锯战的时候,很少有房屋是完全倒塌的。
虽然整个城市的大多数房屋都只剩下残垣断壁,但是起码有六成以上的房屋,其主体结构依旧是比较完整的。
——只要房屋的主体结构还在,那么防守方就可以在这栋房屋中继续部署小规模的游击作战部队,通过层层组织的方式去与对手打城市游击战。
而防守方就算是有火炮或者是飞机支援,也往往只能对房屋的外部结构进行一定程度的摧毁,而无法彻底把房屋夷为平地。
这主要是因为早在上世纪初期的时候,欧洲各国在修建房屋时就考虑到了抵抗地震,或者是其它各种自然灾害的需求,因此这些房屋的主体结构都建得比较牢固。
而到了现代化战争,大城市巷战想要彻底把房屋夷为平地,比数十年前更加困难——因为我们现代的房屋大楼都讲究,要有足够强大的抗震减震能力与防止火灾扩散的能力。
现代化的房屋在建设的过程中,都会专门设计一整套的抗震结构,并且人类科学界也十分注重提升建筑材料的强度,从而从最大程度上降低地震对建筑物的伤害。
甚至某些特殊的房屋还会建造如同剪力墙这样的消能减震构件,再加上现在的大楼肯定都是钢筋混凝土的,其整体防御力比百年前不可同日而语。
就算现在各大军事强国的军事手段和武器科技都有了极大进步,但想要依靠部队的常规武器彻底摧毁一栋大楼依旧是非常困难。
常规部队不管是使用远程火炮,还是使用多管火箭炮,大多数时候都只能够对现代大楼的外部结构起到破坏作用,而无法彻底摧毁房屋主体。
其实在一些现代化战争中,从很多照片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很少会看见大楼会被军队完全摧毁,所以在房屋主体结构很难坍塌的情况下,进攻部队会迫不得已与防守部队一栋房子一栋房子去进行争夺。
这也是为何不少战争打很长时间都没有最终结果,因为基本上是在打据点争夺战,而这种方式也确实是一个国家在处于弱势情况下拖住对手,谋求局势改变的最好办法。
当然双方会一栋一栋去争夺,其实也与进攻方的战术需求有直接关系。
一般在战争中城市能够起到怎样的作用呢?城市一般都是某一个大战区的军事物资集散地,甚至是某些作战部队的一线指挥部,城市附近有完整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与工业体系,某些大型城市也是防守方防御的重中之重,而对于进攻方来说城市也很重要。
——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斯大林格勒战役拖住了德国南方集团军群的精锐作战部队,让德国希望可以通过斯大林格勒,攻击苏联产油地的战略计划破产。
所以就有人提出一个问题,那么为何当时的德军不绕过斯大林格勒呢?其实不是他们不想绕过,而是不能绕过。像斯大林格勒这样的重要城市,如果没有办法攻克,就算德军能继续向前进攻,那么后勤补给线也是无法保证的。
斯大林格勒本身就是当时苏联南方最主要的交通运输核心,如果无法夺下斯大林格勒,就代表着德军无法依靠苏联现有的铁路网络进行后勤补给。
并且苏联人部署在斯大林格勒内部的军队,也随时有可能会主动出击去威胁德军本身就十分脆弱的后勤补给线。而后勤补给线的断绝,对于军队的正常作战会带来多大的不利影响,这里就不多做赘述了。
所以对于进攻方来说,完整留下城市,保证城市的基础设施,维持交通运行与正常社会秩序相当有必要,这可以有效保证进攻方在后续的战略作战中的后勤补给。
但是如果进攻方在毫无底线的情况下摧毁整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彻底毁灭整座城市,那么就算最终能够打下城市,只剩下一片废墟,连任何一点城市功能都无法承担,那么夺下这座城市能有什么用?
因此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守军抵抗意志过于强烈,进攻方还是会秉持着保护城市的基础设施去进行作战的。
最后做个简单的总结,之所以这样做,首先是他们做不到;其次就是进攻方有保存城市基础设施职能的战术需求。
当然这也并非是一定的,毕竟在人类军事战争史上,也有那些完全不考虑任何后果摧毁城市的现象出现,柏林战役便是这样——只不过当时的情况是德国战败在即,苏联没有保存柏林设施的战术需求。
不过总体来看,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导致战争死亡人数飞速增加?
一、机枪
以Maxim gun(马克沁机枪),Browning machine gun (勃朗宁M1917重机枪),Maschinengewehr 42 (Mg42希特勒电锯)为代表。
马克沁机枪并非二战的产物,而是早在1884年,由英国马克沁爵士发明的全世界首款全自动机枪,射速每分钟550—600发。
当李鸿章出访欧洲时参观这款武器的设计表演,连呼:太快了,太快了,太贵了,太贵了。
在罗得西亚的第一次马塔贝勒战争中,英军以50人的军队操作四挺马克沁机枪击退了5000祖鲁人的进攻,从此名声大躁,从1884年,一直被使用到了越战,先后参与了大厦谷战争、甲午战争、日俄战争、巴尔干战争……而真正受到重视,是在一战,凡尔登绞肉机、索姆河战役,德军的马克辛让大量年轻人死在了堑壕和铁丝网阵中。二战中,马克沁机枪已经落伍,但是依然装备二线部队及东亚战场。
勃朗宁M1917是由约翰·勃朗宁设计的一款外貌类似马克辛的水冷式重机枪,射速每分钟450发。二战中,美军海军陆战队员约翰·巴斯隆在瓜岛率领15人机枪队,两只M1917,成功拖住3000日本人,获得荣誉勋章。
Maschinengewehr 42 (MG42 通用机枪),是纳粹德国在1942年装备部队的弹链供弹式机枪,射速每分钟1200发,子弹与毛瑟98K通用,广泛装备德国军队,由于射速极快,射击时发出撕裂布匹一般的尖啸声,给人留下深深的阴影,因而被称为希特勒电锯。传说20岁德军士兵海恩·塞弗罗在登陆日,于奥马哈海滩的碉堡里,用MG42机枪射杀了美军2000-4000人,被称为奥马哈野兽。
二、速射武器,半自动步枪,突击步枪,冲锋枪。
以M1加兰德步枪,Sturmgewehr 44突击步枪,PPSh-41波波沙冲锋枪为代表。
M1加兰德是美军于1936年装备部队,用于取代斯普林菲尔德M1903步枪的武器,也是世界上第一款半自动步枪,加兰德最大的特点是,可以一口气将弹仓内8颗子弹全部射完,在当时所有的步枪中,具有压倒性优势。
Sturmgewehr 44是1944年服役的一款德军武器,也是世界上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自动步枪,射速每分钟500-600发,弹夹容量30发。如果说M1加兰德射速够快的话,那么Stg44,无论是射速,持续能力,都是M1的几倍。这款武器在二战所有步枪中具有划时代意义,杀伤力大,精度高,弹容量高,由于服役时间太晚,对扭转战局没有发挥太大作用,但其本身的优秀特质,不仅获得官兵一致青睐,也直接影响了后来AK47的设计。
PPSh-41波波沙,是苏联人于1941年研制生产的冲锋枪,射速每分钟900—1,000发,如果采用单鼓供弹,弹容量可达71发,这款武器凸显了毛子简单粗暴的暴力美学,苏军常常整排装备此枪,在近距离上获得无法比拟的火力优势。而该枪外形简单,结构可靠,便于生产,除了略重,几乎全是优点。
速射轻武器造成的伤害是不容小视的,战场上使用核弹的机会毕竟不多,大多数冲突和交锋中杀死人的是子弹,谁射速快,弹量大谁就有优势,造成的伤害也大。
三. 速射火炮
8.8cm-FlaK(88毫米高射炮)
这本来是一款标准的防空高射炮,由一个班租6-7人操作,射速极快。然而在实战中,1940年5月,隆美尔指挥第7坦克师从比利时向法国的敦克尔克挺进,中途遭遇到了英军重型坦克部队,88毫米炮最终击毁英军的9辆坦克,后来德军便广泛使用88炮打坦克。1942年,盟军在北非展开火炬行动,88毫米炮可以在1500米内轻易击毁美军谢尔曼坦克,让盟军头疼不已,是坦克兵的噩梦。
四.火箭炮
以Воронежский экскаваторный завод(喀秋莎火箭炮)为代表。
由苏联研发,1936年装备部队的联排火箭炮,发射火箭弹。最大射程8.5公里,杀伤范围达8000平方公尺,号称斯大林管风琴。此外,德军和美军也有自己的联排火箭炮。
一般来说遭遇火箭炮的部队大多死无全尸,非常凄惨。
五. 重炮
以203-мм гаубица обр. 1931 г. (Б-4)(M1913Br4 203毫米重型榴弹炮)为代表。
也被称为斯大林之锤(Stalin’s sledgehammer)。由布尔什维克工厂生产,1932年起装备部队,专门用于摧毁德军筑垒要塞与城市攻坚战。口径203 mm ,最大射程18 km。虽然移动缓慢,发射速度只有一分钟一发,然而杀伤力极其巨大,一炮可以摧毁一栋楼或者把一辆坦克炸成零件。
六. 轰炸机
以B17,B29为代表。
美军的两款战略轰炸机,一般进行大规模编队,集结轰炸,一个广泛用于轰炸欧洲的军事设施,而另一个用于轰炸日本。对城市造成的损害是毁灭性的。
七. 战列舰
以やまとがたせんかん (大和号)为代表。
日本人最引以为豪的终极武器,但是由于本身设计落伍和整体战局大势已去,所以最后基本上就是一个给美军造成极大麻烦的超级活靶子,最后为大和陪葬的日军、美军人数大概有2000-3000人。
大和我只是举个日本人自己坑自己的例子,实际上二战中的各种战舰,包括俾斯麦、胡德、大和、印第安纳波利斯等,一旦战沉,死亡人数都是成百上千的。
八.纳粹集中营
为高效消灭犹太人,德国人发明了高效的杀人机器——集中营。成规模,成系统的屠杀,导致1,100万人受害。
九. 核弹
根据1956年日美联合调查团统计,广岛核爆前后死亡总数达6.4万人,长崎死亡总数达3.9万人。
人类真的很聪明,也聪明反被聪明误,集合了所有的智慧,研究出怎么屠戮同类。
希望世界和平,希望热爱和平的人远离战争。
难道整个地球人类竟把一个特朗普无可奈何吗?
不是这样的,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且待之。”
第一,这句话最早也就是出现在三国中,董卓的身上。三国时期,董卓自进京以后,胡作非为,祸患百姓,一时间招来天下大恨,但是无论是朝廷官员还是将军,都对他无可奈何,都是侧目而视,敢怒而不敢言。
就在世人都以为没人制服的了董卓的时,就在“18路诸侯百万大军讨伐董卓失败后”,曹操手下的谋士告诉他,董卓这个人坏事做绝,早晚会把自己害死!消灭他的人一定会有,我们就拭目等待吧,
果然不出所料,最终司徒王允仅用一条美人计就使董卓与吕布二人反目成仇,最后借用吕布之手消灭了董卓~
第二,我们以古比今,以“董卓”比“特朗普”第一,特朗普自从出任美国总统以后,对于他的执政效果,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那些不看好他的,指责他的,故意看他笑话的是“大有人在”。由此可见,川普在他执政的第一天起,就不被美国群众所看好,这也就是所谓的“不得民心”。
第二,真正使特朗普遭到最大质疑的,也就是这次的“世界疫情”了。在面对美国被疫情感染人数超过150万以上的客观事实基础上,特朗普心理上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也就是说他依旧是“我行我素,不思悔改”。
而且就是在实际措施的上面,特朗普政府在面对疫情如此严重的事态之下,他也没能拿出什么实际有效的办法,去缓解压力以及缓解矛盾。
通过以上我们分析,特朗普政府自上任以来,“政绩方面”他没有做出什么实际贡献,相反更是导致疫情加剧;在“民心方面”,无论是在国内还是还是国外,大家对他的政府都没有什么好评。
所以对于已经“多行不义”的川普政府,我们也不必担心,早晚会有人去整治他,别的不说,就连这次的美国大选,他能否连任这都是未知数呢……
所以作为群众的我们也不必担心,我们就顺应形势“姑且待之”吧~
这是何等心态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对待自己的妻子?
这个案子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大的舆论关注,大概是因为被爆出来的经过太过于离奇。来女士好好的一个大活人,莫名其妙的就失踪了,还巧妙地避开了所有的监控,结合来女士丈夫的口供,怎么看,这都不像是一桩失踪案,更像是一桩灵异事件。
来女士失踪的时候更是什么东西都没带,仅穿着一件吊带睡衣就走了,再也没有任何的消息。
毕竟俗话说的好:事出反常必为妖。
可是就在18天之后,整个事情却发生了神反转,某网友留言说:检查一下来女士家中的用水情况,没想到这句话成了案件的突破口,来女士失踪时家中一天用水2顿,这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民警在接近40度的高温天气下,连续奋战25小时,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期间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现场提取检测后,经DNA比对系来某某人体组织,综合判断来某某可能遇害,同时,结合各类侦查数据研判,锁定嫌疑人系来女生丈夫,审问时,其丈夫也供认出自己杀害来女士的全过程
许某是趁来女士熟睡时将其杀害,用绞肉机搅碎,然后支开女儿后,投至化粪池中
也从邻居口中证实来女士和自己的丈夫在事发之前曾经有过激烈的争吵。
许某是外地人,也问来女士借过钱,来女士是因为借钱给他和自己的前夫产生了分歧,所以后来索性就直接离了婚。
离婚之后的来女士就又重新和他走在了一起,两个人共育有一个女儿,就是如今的小女儿,
这次争吵的原因是来女士家里拆迁赔了两套房子,一套180平方,另外一套120平方的正在装修。
而她的丈夫则希望来女士能把那套120平的房子给他和前妻所生的儿子,因为他儿子马上就要结婚了,但是没有房子住。
他认为他和来女士已经结婚了,那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来女士自然不同意,可就是这套房子引起来的争端,最后葬送了来女士的生命
来女士肯定至死也想不通,自己爱了几十年的人,竟然是一个无情的刽子手
为了钱竟用“极其残忍”恶劣的手段杀害自己同床共枕十几年的妻子,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许某儿子的女朋友也不敢嫁过来吧,
小女儿今后如何面对这样的父亲,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十一岁女儿又何去何从,未来也会对婚姻产生恐惧感吧
杀死来女士之后,他又企图混淆警方的视线蒙混过关,面对镜头的时候丝毫没有负罪感
案件水落石出后,邻居连夜搬离,不敢住在这里了,出了这样的事情,附近房子都租不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