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教军需官在哪,54金莲教的军需官到底去哪了啊?
在锦绣谷左下角20,73处残阳关卫
你曾经对清朝有什么误解?
之前,老花常把晚清比喻成一艘行驶了两百多年、千疮百孔的破船,在列强坚船利炮轮番攻击下,仿佛随时都有可能灭亡。
后来仔细一算才发现,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12年清朝灭亡,清朝在内忧外患下竟然足足撑了72年。所谓晚清就是指的这个时间段,它超过了中国历史上很多朝代的存在时间,比如秦朝(15年),隋朝(38年),西晋(52年)等。
我们在咒骂清政府软弱窝囊的同时,却又不得不惊叹其顽强的生命力,由此也改变了老花对清朝的一些认知。
1、清朝真的虚弱不堪吗?我们经常说近代中国积贫积弱,任人宰割,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屈辱史。事实上,直到甲午战争前,中国经济都一直保持着世界第一。英国著名经济史和经济统计学家安格斯·麦迪森曾经说过:“中国在之前近两千年的时间里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但到了19世纪90年代,它的这个位置被美国所取代。”尽管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清朝经济结构可能不理想,但是总量在这摆着,发展潜力巨大,并非真的是一只“弱鸡”。
2、清军的武器装备很差吗?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清朝对外战争几乎是每战必败。很多人就分析,战争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清军武器装备不行,以为清军还拿着长矛大刀这些冷兵器打仗。事实上,自洋务运动之后,随着中国军工业的发展,清军已经开始广泛使用火器装备了,火枪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还发挥了重要作用。到了中日甲午战争的时候,清兵的装备甚至超过了当时的日本。到八国联军侵华时期,清军武器装备已经处于世界前列,甚至令联军胆寒。清朝大臣曾在奏报中自豪地写到:“大清快枪快炮之多,甲乎天下!”
3、清政府真的一直被外国欺负吗?据统计,自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总共签订了大大小小300多个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简直是窝囊透顶,被欺负到家了。可是,你知道吗?软弱至此的清政府也有扬眉吐气的时候,也曾逼迫别国签订不平等条约,比如19世纪七八十年代,朝鲜内乱,清政府派军队镇压,并强迫朝鲜签订了《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从此对朝控制空前加强。
此外,中国最早的海外护侨军事行动也发生在清朝,1911年,墨西哥发生排华屠杀华人事件,导致300人遇难,清政府命令正在美国访问的“海圻”号巡洋舰开赴古巴、墨西哥,华侨为之轰动,古巴、墨西哥先后向清政府正式道歉,并赔偿受害侨民生命财产损失。
总结:清朝是一个毁誉参半的王朝,作为后世子孙,我们既不要刻意贬低它,也不能过分颂扬它,而应该站在历史的角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它,这样就会少些误解,而多些真知。
大家好,我是花非夜,为你讲述不一样的历史故事。感谢关注。民国名媛陆小曼的后半生是如何度过的?
谢谢邀请。
徐志摩是陆小曼的第二任丈夫,陆小曼也是徐志摩的第二任妻子,美丽多情的佳人遇到了才华横溢的诗人,爱情之火迅速燃烧,当时两人的婚姻曾经轰动一时,即使不被别人看好,可还是历经千辛万苦走到一起,徐志摩一生追求爱情,可是并没有和陆小曼白头到老,婚后因为二人价值观不一样,时常有争吵,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因飞机失事遇难,噩耗传来,陆小曼悲痛欲绝,那徐志摩去世后,民国名媛陆小曼的后半生是如何度过的呢?
在徐志摩逝世后的一个月,陆小曼写了一篇情深意切的悼文《哭摩》,字字如泪,如泣如诉,将自己对徐志摩的爱化为了哀婉的文字。
以前的陆小曼是热衷于舞厅灯红酒绿的生活,在徐志摩死后,陆小曼彻底变低调了,再也没出现在以前那么热爱的娱乐场所,以前爱穿金带银身穿华服的她,也变得每天只穿黑色和白色灰色的衣服,从没见过她穿一件有红色的衣服,陆小曼把自己关在房子里,蓬头散发,也不洗脸,似乎一下子老了很多岁,她谢决所有的宾客,很少出门,很少与人来往。
为了治愈失去最心爱人的伤痛,为了打发寂寞的日子,陆小曼她心如止水,跟贺天健学画,又跟汪星伯学诗。她默默整理徐志摩的诗稿,仿佛这样可以看到徐志摩一样,然后出版志摩遗文,编纂志摩全集,陆小曼后半生大多以药罐子为伴,不再有心思涂胭脂水粉,憔悴不堪。
陆小曼很快花光了父亲留下的钱财,并且徐志摩去世的时候也没有留下积蓄,因为两人早就负债累累。所以后来陆小曼生活越来越拮据,她的钱已经维持不了她的生活,更要命的是她还吸食鸦片,就是在这个时候翁瑞午渗透到了他的生命中。简单介绍下翁瑞午,他是一位医术高超的推拿医生,又是一位画家,收藏家。
1938年,陆小曼在徐志摩去世六年后与长期为她治病的推拿医生翁瑞午同居。翁瑞午变卖了自己的家产古玩字画等,维持两人的同居生活,陆小曼和翁瑞午过了20多年的同居生活,直到翁瑞午去世,所以说翁瑞午陪陆小曼过了后半段的凄苦生活。很多人不理解,认为陆小曼忘记了和徐志摩的爱情,其实可能是陆小曼晚年一直生病,身体不好,需要翁瑞午照顾,陆小曼曾经说过她和翁瑞午并没有正式结婚,翁瑞午也没有离婚抛弃自己的发妻,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感情。陆小曼在翁瑞午死后就将全部的精力放在了作画上面。她在山水画方面很有造诣,两次入选全国美术展,现在画作还闻名于收藏界。
以上种种可以看出,徐志摩死后,这位昔日上海最耀眼的名媛从此过上了平淡而清贫的生活,陆小曼半世灿烂,半世孤独,我认为她把女人的特性发挥的淋漓尽致,陆小曼是个敢爱敢作有真性情的女子。
1965年4月3日,陆小曼身患哮喘和肺气肿病逝于上海华东医院。一代名媛香消玉殒。
以上是我对徐志摩去世后,民国名媛陆小曼的后半生是如何度过的看法,大家看后有什么别的想法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哦!
如何看待水浒传中众英雄好汉对女性的态度?
一、女性的描绘
要讨论梁山英雄怎样看异性以及忠义堂上的性生活是怎样的,总须检视一下《水浒传》怎样描绘女性。而一加检视,我们对作者的艺术便禁不住要赞美一番。
拿潘金莲来说吧,这个妇人不知道该算是有幸抑或不幸,她由于在《水浒传》中演出精彩,给日后的《金瓶梅》收纳为主角,终于成了中国人心目中的天下第一淫妇。她与西门庆在《水浒》第廿四回的奸情是我国文学史上最脍炙人口的欢好——不如《西厢》、《还魂》那两场那么得人艳羡称道,但更是家喻户蛲。其实,她未遇西门之前引诱小叔武松的一场写得更好。要论《水浒传》的艺术成就,不能略去那一段的。
那段故事相当长。开始之时武松在景阳冈打死了老虎,在阳谷县新参了都头,给大哥武植在街上遇见了,拉着回家。金莲一见到这个小叔,心中便涌出一股惊喜。她说:
“奴家也听得说道,有个打虎的好汉,迎到县前来。奴家也正待要去看一看,不想去得迟了,赶不上,不曾看见。原来却是叔叔。”
她马上控制了场面,叫了武大去安排酒食,让自己陪武松坐地。甚至后来武大买了菜回来叫她烧煮,她也不肯去,而央隔壁王婆来煮。她对武松是这样说话的:
那妇人脸上堆下笑来,问武松道:“叔叔来这里几日了?”武松答道:“到此间十数日了。”妇人道:“叔叔在那里安歇?”武松道:“胡乱权在县衙里安歇。”那妇人道:“叔叔,恁地时,却不便当。”武松道:“独自一身,容易料理。早晚自有土兵伏侍。”妇人道:“那等人伏侍叔叔,怎地顾管得到。何不搬来一农里住?早晚要些汤水吃时,奴家亲自安排与叔叔吃,不强似这伙腌臜人安排饮食,叔敊便吃口清汤,也放心得下。”武松道:“深谢嫂嫂。”那妇人道:“莫不别处有婶婶?”武松道:“武二并不曾婚娶。”妇人又问道:“叔叔青春多少?”武松道:“虚度二十五岁。”那妇人道:“长奴三岁。叔叔,今番从那里来?”武松道:“在沧州住了一年有余,只想哥哥在清河县住,不想却搬在这里。”那妇人道:“一言难尽!自从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负,清河县里住不得,搬来这里。若得叔敊这般雄壮,谁敢道个不字。”
酒食齐备了,她伏侍武松殷勤得很。(“‘叔叔,怎地鱼和肉也不吃一块儿?’拣好的递将过来。”)酒后,就叫武松搬来一同住。
“叔叔是必搬来家里住。若是叔叔不搬来时,教我两口儿也吃别人笑话。亲兄弟难比别人。大哥,你便打点一间房屋,请叔叔来家里过活,休教邻舍街坊道个不是。”
这是她头一场小小的戏,但演到这里,已给读者留下印象。《水浒》写人物的容貌方法与一般长篇旧小说无异,算不上高明,但作者在这里改用声音来制造效果。潘金莲的话一句句有不同的声调与表情,清晰得很,她的妖娆,她那些由情欲而生的气力与黠慧,都表现出来了。说起来,梁山的大英雄说话之时倒很少能给人这样深的印象。
武松搬来之后,金莲就发动攻势。她在一个下雪天,先把丈夫赶了出去做买卖,备下酒肉,拌住武松喝酒,实行色诱:
“那妇人酥胸微露,云鬓半軃,脸上堆着笑容,说道:“我听得一个闲人说道,叔叔在县前东街上,养着一个唱的。敢端有这话么?”武松道:“嫂嫂休听外人胡说。武二从来不是这等人!”妇人道:“我不信!只怕叔叔口头不似心头。”……
这声音里的狐媚,以及这里没有明写出来的眼波等等,什么汉子在大雪天里抵挡得住?可是武都头不是我辈,他是个真“好汉”,不吃这一套,反而睁起怪眼骂人,又说要打,场面没法收拾了:
那妇人通红了脸,便收拾了杯盘盏楪,口里说道:“我自作乐耍子,不值得便当真起来!好不识人敬重!”
等到武大回家,她双眼哭得红红的,诬说武松调戏她来。武大不相信,还要留武松在家住下去,以免人家笑话,她便骂道:
“混沌魍魉!他来调戏我,到不吃别人笑!你要便自和他道话,我却做不的这样的人,你还了我一纸休书来,你自留他便了。”
武松终于搬了,她还在喃喃呐呐地骂:
“却也好!只道说是‘亲难转债’。人只道一个亲兄弟做都头,怎地养活了哥嫂,却不知反来嚼咬人!正是‘花木瓜,空好看’。你搬了去,倒谢天地,且得冤家离眼前。”
及至武松有公干到别处去,怕大哥受人欺负,放心不下,带了酒肉上门来辞行,并与兄嫂谈谈。金莲误会了:“心中自想道,‘莫不这厮思量我了,却又回来?那厮以定强不过我。且慢慢地相问他。’”她打扮好了出来迎接,又换了一种声调:
“叔叔不知怎地错见了,好几日并不上门,教奴心里没理会处。每日叫你哥哥来县里寻叔叔陪话,归来只说道没寻处。今日且喜得叔叔家来。没事坏钱做甚么?”
可是武松心里想着别的事。他先敬酒给大哥,教武大小心避免给人欺负;继而敬金莲,请她规规矩矩持家。失望的金莲受不了话里的刺:
一点红从耳边起,紫漒了面皮,指着武大便骂道:“你这个腌臜混沌,有甚么言话在外人处,说来欺负老娘!我是一个不带头巾的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拳头上立得人,肐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的人!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鳖老婆!自从嫁了武大,真个蝼蚁也不敢入屋里来。有甚么篱笆不牢,犬儿钻入得来?你胡言乱语,一句句都要下落,丢下塼头瓦儿,一个也要着地。”武松笑道:“若得嫂嫂这般做主最好。只要心口相应,却不要心头不似口头。既然如此,武二都记得嫂嫂说的话了。请饮过此杯。”那妇人推开酒盏,一直跑下楼来。走到半胡梯上,发话道:“你既是聪明伶俐,恰不道长嫂为母?我当初嫁武大时,曾不听得说有甚么阿叔,那里走得来,‘是亲不是亲,便要做乔家公’。自是老娘晦气了,鸟撞着许多事!”哭下楼去了。
这个人物写得好不好,有目共睹,不待多言。试看最末这段中,潘金莲给武松刺得恼羞成怒了,但发作时却先针对自己平日欺负惯了的武大,后来才渐渐转向武松,而且又没有直叫他的名字,心理描写之精微,今天还值得我们喝彩。还有,她不是骂完就跑掉,而是骂了一阵,气冲冲地奔下楼,跑到一半,想到还有话可说,就在半胡梯上站住,再骂一阵。《水浒》有些特别生动的场面,其中主角的一举手一投足,都叙得活龙活见的。武松的鸳鸯楼那一段是个有名的例,他如何进楼去,如何把十多人逐个杀了,朴刀每一回是放在什么地方的,等等等等,全讲得清清楚楚。要能令读者有这种历历在目(所谓visualized)之感,作者须有很清晰的心象。他须对所写人物很感兴趣,很专注,把想象力充分发挥,方能臻此。潘金莲的描写,明白是达到这个水准的。她的细腻生动,绝不逊于武松,只会过之。
观察至此,我们产生疑问了。《水浒传》对女性敌视得很,书中的女人除了几位梁山女英雄不算,其余全是道德败坏的,她们年少的纵欲(书里叫她们做“淫妇”),年老的贪财(叫做“虔婆”),而两者之忘恩负义则如出一辙。没有读过《水浒》的人会以为这小说所讲的既然以男子汉的豪杰事务为主,作者大概不了解女性,于是只会带着无知男人的偏见来写一番淫妇啦虔婆啦的蠢话;可是我们已用引文证明作者能写女性,能在女性身上运用想象力。我们看得出,写水浒故事的人尽管在道德上不欣赏女性,在艺术上却欣赏得很。那么,为什么水浒世界里有那么多的坏女人呢?
二、祸 水
这问题是前头的《〈水浒传〉:强人说给强人听的故事?》篇讨论过的。《水浒》对女性的观感,过去并无很好的解释,因为大家都不小心察看事实与仔细分析,只笼统称之为歧视与偏见,继而便作出颇不审慎的社会学与文学解释。社会学的解释认为这种偏见的成因,是由于中国往日的社会以男性为主,对女性并不敬重;文学的解释则以为中国文学有鄙视和憎厌妇女的传统。这两种解释实在都没有什么道理。首先,我们没有什么理由要去相信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必会自然而然地像《水浒传》那样诟骂妇女。一个男性中心的社会也一定希望自己的妇女不要捣乱破坏,希望大家同心合力使社会能维持下去,因此必定会设法导诱她们遵守秩序,所以过去中国与欧洲的社会都给予妇女相当的地位(大致上是与丈夫的社会地位相应的),并且大力褒扬她们贞节服从之德,而从来没有听见像《水浒》这样对她们横加污蔑的。至于中国文学,我们遍查史籍,发现远溯《诗经》、《楚辞》,在这广阔的源流中,除了水浒文学这小小的一支外,都没有敌视妇女。我们的诗人有各种以女性喻言男子的习惯,而“逐臣”之情抒呀抒的,就变成对“弃妇”的欣赏了。把美女捧到半天高的《红楼梦》,倒是继承文学传统的,因为那种把女子美化了来赞叹的态度,在《西厢》、《还魂》等名剧中都已见得到;《水浒传》敌视妇女,继承什么传统?《水浒》以前有哪些文学作品是敌视妇女的?
还有些人半认真地把这种态度归诿于作者的个人际遇,猜想他也许吃过女人的亏(那女人想必是姓潘的了?),也许是性无能,有不正常的心理。这样去猜想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在水浒文学中,除了《水浒传》之外,现存的几本元代水浒杂剧,对女性也很不信任:六本剧中,有四本演淫妇勾结奸夫构陷本夫,在其余的两本里,男人也因女人而吃苦头。我们总不便说这四位或六位作者都有变态心理。
依我们看,像水浒文学所表现的对于女性的猜疑,用法外强徒的亡命心态来解释最妥当。厌弃女色的倾向,在为了一己生命而焦虑的人当中是很常见的,渴望永生的僧侣修士如此,与死亡为邻的草泽苻亦如此。过去的强盗有“阴人不吉”的迷信,又有“劫财不劫色”的道德戒条,并不是没来由的。(当然,盗匪与士兵都会强暴妇女,但那种事情总是发生在他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之后。)我们相信水浒故事是法外强徒所作,他们的创作目的,既为娱乐,也为教育。任何战斗队伍都希望成员远离妇女的,因为妇女会销蚀他们的作战意志,延误行动,增加泄漏机密的危险;反之,不接近妇女的队伍,作战效率高,与地方民众的关系也容易好。因此,《水浒》对于女性不仅流露出厌恶之情,而且着意攻击。听故事的人会觉得女人危险得很,避之则吉。从前中国的社会鄙视女性,认为女人既无见识,又无能力,又无胆量;《水浒》倒并不这样鄙视她们,小说中的女人在心计与行事的胆量方面全是男子汉的匹敌,甚至梁山上的大英雄,只要稍不留神,就栽在她们手里。
《水浒》中的女人的故事,差不多必定讲到男人吃亏。宋江名满天下,江湖拜服,但除了吃阎婆母女的亏,又曾被刘高的老婆恩将仇报而陷身缧绁。第二好汉卢俊义,差些儿让妻子贾氏害死。史进与安道全被娼妓出卖;雷横被歌女白秀英害苦。潘金莲鸩了武大,武机若德行与武功稍差,就会毁在她手里;同样,若不是石秀机警,潘巧云送杨雄一顶绿帽,还会害了他命。孙二娘是梁山的人马,但手上也不知沾了多少英雄好汉的血;武松没有吃亏,只是由于他天生神勇,而且谨慎得出奇;鲁智深捡回一条命,是因为张青及时回到家里。甚至林冲,一身本事,娶到的妻子又贤良,却也因她而弄得流离失所,三番几次差点儿送了命。作者很努力制造女人祸水的印象,防闲女性的动机清楚得很。
三、新的英雄
郑振铎曾说:“中国英雄是妇女憎厌者。”这句话说得不够小心了,我们分析过,在中国文学广阔的领域内,除了以《水浒》为首的那些由强人创作传讲的少数作品以外,并没有憎恶妇女的突出表现。在水浒故事出现之前,中国也不闻英雄有不好色之说。换言之,强人宣传家并没有继承一个憎恨妇女的传统,而是在努力创造出一种防闲女性的态度来。
照理这工作会遇上不少困难。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当一些身强力壮的青年汉子不再冻馁之时,只要危险不在眼前,叫他们禁制性欲恐怕不容易。“英雄”不同“圣贤”,要做“圣贤”,当然得要打算有所不为;反之,“英雄”之所以引人艳羡,正在于他可以满足各种恣纵的欲望,可以满足他的自我。倘若要禁戒女色,那就少了很多满足了。历来美色都是大丈夫的一项重要报酬,皇帝有三宫六院,达官贵人有姬妾,历史上的名人有名女人为伴,汉高祖有他的戚夫人,项羽有他的虞姬,孙策有大乔,周瑜有小乔。就在这些三十六人故事开始流传之际,韩世忠截击金人于黄天荡,在战船上把鼓敲得咚咚响的便是他的夫人梁红玉,她原是京口的名妓。这时说英雄不要美人,大家就肯相信?
可是宣传家接受了任务,就一住无前地编造故事,描绘出一个新的英雄世界来。在这个新世界里,做英雄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不好色”。不能作战取胜,或者不讲义气,固然不是英雄;若是“贪女色”,也“不是不是好汉的勾当”(宋江评王英之语,在卅二回,五〇四页)。忠义堂上的好汉十九都够得上这个条件。为首的天王晁盖,除了“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之外,又“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二〇〇页),这样理想的亡命汉子,难怪弟兄们都尊他为老大哥。晁盖下面的宋江,依小说的解释,也是个不好女色的人。再下来,卢俊义虽有妻子,但那个贾氏出墙,正因为卢先锋只爱枪棒,于女色上头并不着紧。公孙胜是个干干净净的道士,持戒谨严,否则法力不会那么好;吴用心计最多,不过只用在亡命行动上,从不向情色那边动念头。再下来是那一大群狮虎貔貅,个个都有一身坟起的筋肉和水牛大小的力气,然而他们要纵欲,也只限于大吃大喝而已。武松初到哥哥家中,嫂子潘金莲一见便动了情,心想“大虫也吃他打了,必然好气力”:这愚昧的女人不知道大英雄的气力只用来打老虎和杀人的。武松和李逵这些莽汉似乎对男女之事特别厌恶,不仅自己不屑为之,甚至在山间野外路见苟且之行,也会嫉恶如仇,把“狗男女”拿来开刀。李逵那回跟随戴宗去取公孙胜来破高廉,得罪了罗真人,戴宗为他求情,对罗真人说,这个铁牛虽卤,但也有好处,其一便是“并无淫欲邪心”。的确如此,这个黑旋风虽然凶猛异常,但在性生理方面却像个尚未发育的小孩。别的好汉也差不多。
宣传家还收拾了不少前人的“后遗”。宋江三十六人的故事一开头在各处传讲,内中有些并不那么洁净,现在宣传家想要加一种清教徒精神于其上,便须把那些不洁的故事处理一下。比方那位“风月丛中第一名”的浪子燕青,从前一定有比较香艳的故事吧?宣传家大刀阔斧把它们删去了,现在在书中只见他品行端方,连倾国倾城的李师师也勾引不来。宋江与妇人姘居之事,于他的英雄首领形象有损,本应删掉才是,但大概阎婆惜的故事传得太广了,谁来讲宋江都不能不提这一笔,宣传家于是修改故事的细节来替宋江洗脱。我们今天读《水浒》,看见宋江原来并不好色,他与婆惜发生关系,皆因他乐善好施,看见婆惜父亲阎公客死他乡,怜而舍给一具棺材,而那寡妇阎婆一方面是感激,一方面又冀望得到赡养,便硬把女儿给了他。这故事在《宣和遗事》里并不是这样的。《遗事》并无阎家受宋江厚恩之说,只谓阎婆惜是个娼妓,宋江当然是个嫖客,后来婆惜“与吴伟(相当于《水浒》中的张文远)打暖”,原因恐亦不外是“鸨儿爱钞”或“姐儿爱俏”。而宋江吃醋得很厉害,“一条岔气,怒发冲冠,将起一柄刀”,把两人一起杀了(《遗事》元集末尾)。再如今本《水浒传》中的鲁智深是没有破色戒的,他的“花和尚”绰号中的“花”字据说是来自身上的花绣,而非因为他“采花”;但宋时龚开在《宋江三十六赞》中说他“酒色财气,更要杀人”,表示他没有守这条戒。
爱美是人的天性,人会自自然然地把美的东西视为好的东西。在儿童故事里,善良的仙子长得美,邪恶的巫婆长得丑。水浒故事所要灌输的“红颜祸水”和“英雄不好色”,都是不自然的观念。我们的宣传家对此一定很了解,很知道事不易为,于是他们加倍用力。他们拿出很有效的宣传方法,一而再,再而三讲述同样性质的事件。他们的语气始终是据事直陈而且斩钉截铁的,从不说些求谅解的话,从不容许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事实上,他们不让人家用比较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强迫人家用他们的标准。小说讲到,英雄就是这样的,李逵没有欲心,鲁智深不近妇女,武松不怕色诱。“英雄不好色”的命题不但出现在叙事的层次,而且成为理由与前提,是创作故事的材料。林冲之上梁山,起自他不爱与女人作伴,他自己跑去欣赏鲁智深耍禅仗,欣赏得高兴时便与那花和尚在菜园里结拜起来,一直丢下妻子不顾,由她独自在庙里进香,所以高衙内才有机会去调戏。杨雄与卢俊义上山,都是给不贞妻子迫成,而妻子出墙,却又正是由于这两条好汉只爱武艺而不爱女色。宋江姘居之事也关连着不好色来叙述:宋江杀惜是由于婆惜别恋而威胁他,婆惜别恋则又是宋江不近妇女的结果,这些故事前后相接,滔滔不绝,把任何抗议的声音都淹没掉。讲者在“丐词”吗?当然是的,那正是宣传的要决。据说纳粹德国的戈培尔部长——还是斯大林呢?——有一句名言是“不断的谎言造成真理”,那真是一语道破《水浒》的宣传三昧。
听众怎样接受这些故事呢?一般来说,非常的好。我们看见名学者郑振铎真以为“中国英雄是妇女憎厌者”,可知宣传成功了。几百年来,没有什么人疑心《水浒传》与亡命汉的教育有关。这里头有个原因:从前人听英雄故事,比我们今天要老实得多。他们用一种虔敬之心去听,不会随便啰嗦打岔。我们今天动不动就嫌故事不真实,而所谓“不真实”有时是指违反科学定律,有时却只是说不常见或者不正常,换言之,是不合我们常人的尺度。从前的人不会这样来反对的,他们会觉得英雄当然超逾我们常人的尺度,否则还算什么英雄?英雄故事里的事,不必是听众见过的。谁曾见过山中杀虎与长堤斩蛟?谁见过倒拔垂杨柳?但几百年来水浒听众都像鲁智深身旁那群泼皮一样,敬佩得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花和尚把一株大杨树——树大得上头的乌鸦巢须用梯子才能除去——连根拔起。现在的水浒宣传家要求听众再去相信英雄有逾常的精神力量,能守常人难守的道德,听众当然也可以相信,如果武松在景阳冈酒店中喝下数倍常人之量的烈酒“透瓶香”可信,如果他在冈上赤手捶死一只吊晴白额虎可信,难道他抵挡住潘金莲和孙二娘的诱惑就不可信?水浒听众不会觉得这种要求过分的。他们听这些新英雄故事时,还得到道德感的满足。
四、梁山上的性生活
《水浒传》替亡命汉的性生活作了几种安排。色是要谨戒的,寻花问柳绝不可为。在书中犯了这条的人都要付出代价,永无侥幸,读者记得王英如何垂涎刘高的妻,于是给宋江、燕顺诸人评讥了一番;其后他色迷迷地上阵斗扈三娘,竟被生擒。雷横更丢脸,他去流连风月场所,听白秀英唱曲子,终弄得戴枷号令在勾栏门首,且连累母亲受辱。史进是个天罡好汉,却因为恋个妓女,被她出卖,让官府逮捕下狱,若非弟兄们来攻城搭救,命便送了。宋给这些事情作了个总结,他说,“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第卅二回)。他臫的阎婆惜事件也是个教训,让大家好知道,即使是名满天下江湖景仰的大英雄,即使本人并不好色,稍一不慎,便会弄得何等的狼狈!
好汉不但不可寻花问柳,最好根本不与女性沾上任何关系。对于亡命行动而言,色欲固然有害,家庭也有妨碍。因此,水浒宣传家大力宣场独身的好处。梁山英雄中最多姿采的都是独身汉子,像鲁智深、武松、李逵、石秀、杨志、燕青等等,他们闯荡江湖之时无牵无挂,教人羡慕。他们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没有给家庭负累着。比方这鲁智深,他若有家室,怎敢这样打郑屠,又怎能这样护送林冲兄弟?《水浒》虽没有明言,但让读者觉得,忠义堂上的好汉多半是独身的。有几个英雄丧妻——卢俊义和杨雄杀了妻子,林冲的妻守节自经——其意义想必也是为了让英雄在梁山上恢复独身的理想境界。
宣传家并不是绝对反对家室。家室是不能毫无保留地反对的,因为有些人在这方面的需要大得不能抗拒;而且,传宗接代是中国人心目中的大事,是生活的目的。强人虽然着紧求生存,可是为了求生存而弄得不能生活,弄得生活既没有了乐趣又没有了目的,又何苦来由呢?所以《水浒》里有家室的好汉也不少,除了忠义堂上的三英雌分别嫁给孙新、张青与王英之外,读者尚见到李应、朱仝、孙立、徐宁等人都有妻小。宋江自己虽不娶,却好与人作媒主婚,撮合了王英与扈三娘,又教花荣把妹妹嫁给秦明,算是对他的赔偿,因为早时用计把他一家都杀了。再如那“英雄双枪将风流万户侯”董平也有好色之嫌,但他娶了所恋女子为妻,也不必多遣责了。使徒保罗教人如果不能禁欲便去结婚,《水浒》的态度大致亦如此。妻子如果肯任由丈夫把精力、时间主要用来与好汉来往,用来打熬气力与较量枪法,便不是亡命活动的大害。梁山妇道的第一规第一条一定是不得妨碍丈夫的大事,包括服从丈夫,以及节制各种欲望。英雄们的妻子谅必能做到的。她们在小说中差不多看不见,她们的作用约略等于战斗团体的军需勤务人员吧。
能够积极相夫做大事的当然就是更理想的妻子,如忠义堂上的三女性便是。这三姐妹好处甚多,尤其是大姐顾大嫂。不懂得看《水浒》的人会最受扈三娘吸引,因为她最美,武艺似亦数她最好;不过,她给宋配予那矮脚虎王英为妻,而且在书中未尝主动做过任何的事,甚至几乎没有开过腔说话,可知并不重要。孙二娘以色相诱人,受武松折辱,也不甚可敬。顾大嫂可不同,她是第四十九回的主角,解珍、解宝双越狱是她策划的,大伯孙立提辖被她胁迫参加行动,一大群好汉等于是她推上梁山的。这位大姐是怎样的呢?解珍在第四十九回中说她“开张酒店。家里又杀牛开赌……有三二十人近他不得。姐夫孙新,这等本事,也输与他”。
她能够开酒店,表示有办事能力;有勇力,比孙新尤胜一筹,于是有条件与丈夫并肩作战。她杀牛开赌,即是有犯法的胆量,这样的胆量叫做“义胆”,在水浒天地间算是一种高贵品质。所有这些条件与品质,在四十九回里都起了作用,做出一件梁山事业来。她还有一样好处,那就是外貌丝毫不妩媚动人,“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碓敲翻庄客腿。生来不会拈针线,正是山中母大虫”(八〇一页)。
貌寝是女人的盛德,因为丑女人不会损耗男人精力,不会把他们引离了好汉的正途。《水浒》说顾大嫂这样的妻室是非赏可羡的,她丈夫孙新的赞诗下半首是:
胸藏鸿鹄志,家有虎狼妻。到处人钦敬,孙新小尉迟。(八一一页)
孙新得人钦敬,除了有大志,还因为他有这位十全的虎狼妻。她的丑陋是十全之一——假使丑陋不是一德,小说大可以把她写成一个美女。
俗语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水浒故事努力制造的印象,是“女子无容便是德”。《水浒》中的坏女人,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白秀英、刘高妻子等等,无一不美;好女人呢,像这位顾大嫂,丑得很。孙二娘也丑。我们会以为“母夜叉”的浑名指向她凶狠的内心,她为了诱人上钓,总得幻化一个美女相;原先的孙二娘故事也许的确是那样的,但在今本《水浒传》里,“母夜叉”就是她的外貌,至于她谋财害命的内心,以梁山标准衡量倒不算太恐怖。美色与邪恶,在水浒天地间是相连的。坏女人出场时照例有一篇诗词或骈文描画她的妍丽,连那两个几乎没有故事的娼妓李瑞兰和李巧奴亦如此;好女人则往往很难看,而即使有美姿,小说也不多讲。扈三娘是美人,但是她出场时的赞诗(七九七页)除了很笼统的一句“天然貌美海棠花”之外,只描述她在马上的英风豪气。林冲的娘子则连赞诗也根本没有,大概是不希望读者听众太注意不邪恶的美色。
文学上常见“两性之争”,《水浒传就是这样解决》。两性的相对地位,《水浒》肯定以男为主,以女为从。从忠义堂三姐妹的情形看,似乎女子亦可与男子平等;不过这时她们做的是男人的事,在样貌各方面也渐趋男性化,失却原来的女性了。如果我们可以稍为离题来放纵一下东南西北比较之欲,我们可以提一下,英人弥尔顿在史诗《失乐园》中说,伊甸园之失去皆因那男人听从那女人的话而违了神旨。与神保持良好关系是亚当生命中的第一要务,梁山好汉会称之为亚当的“豪杰事务”,也会同意弥而顿的看法,认为亚当让女人干预而坏了豪杰事务,是他的大罪。水浒宣传家强调“英雄不好色”与“女人无容便是德”,是双管齐下来指导亡命弟兄千万不要犯亚当的错,不要把梁山乐园丧失在女人手里。
五、为亡命行动服务的艺术
不好色的大英雄与貌寝的贤良妇女都是勉强创造出来的观念,亡命宣传家只是不得已而为之。自然的观念,我们说过了,是以为英雄应当与美人匹配,并以为美貌妇人比丑陋妇人贤良。北宋时大文豪苏轼在赤壁怀古,“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这种感觉倒是非常自然:周瑜的雄风英气,由美人小乔——在“初嫁了”的时候——衬托出来。但是这样顾曲周郎不是听水浒故事的亡命汉子。他是个贵族,有学问与见识,能够组织与指挥,还有家财和社会关系可动用,换言之,有做事业的各种条件。他是个领导人,稍为纵欲还可以。项羽与虞姬的情形亦差不多:虞姬是项羽做了一番事业后得到的报酬,是他英雄形象的采饰,不是帮助他挣扎做事的伴侣。水浒故事中的新英雄,是宣传家给未曾成功的亡命徒众作榜样的。这些徒众也许是南宋初年那些称为“忠义人”的华北民军,但更可能是这些人蜕变了的后继者,他们也许对赵宋皇朝的感情已经渐渐淡忘,只是受不了金人或元人人的压迫而啸聚山林,在很艰难的情况下奋斗求存。他们没有智识与经验,两手空空,除掉一身气力和一股决心,可说是一无所有,他们须把一切都投进斗争之中,才有成功之望。宣传家对这些人说,最好是不要娶亲,否则也要娶个“虎狼妻”,娶个粗粗丑丑、能干活、敢犯法、肯杀人的女同志。
现代的革命家常常说“一切为了革命”,水浒宣传家的格言是“一切为了亡命行动”。男子汉为了亡命行动,彻底的便牺牲家庭;即使不那么彻底,也须准备抛弃男女之乐,不求女性温柔体贴的慰藉。妇女为了亡命行动,或是要牺牲名誉,背负淫荡寡德种种恶名;或是牺牲性别,像顾大嫂那条母大虫那样,变成与男子无别。
编造故事的宣传家自己也牺牲,牺牲的是他们的艺术。也许比较少人注意到这一点,因为大家以为通俗小说的水准不外如是,《水浒传》已经比别的作品高了;但依我们分析,水浒故事的作者中有很有才能的,而且还是在有意识地运用艺术手段,这些故事没有能够写得更好些,实在可惜得很。在现在的小说里,好汉们刻划得很肤浅,他们有气力和武艺,很勇敢,很够朋友,但此外便没有多少人性内容了。他们结义结得很急,讲究同志之爱,于是抛掉了家庭伦理;他们很少反省,从不后悔,连恐惧与顾虑几乎都不会——所以出一个会恐惧会顾虑的林冲,便显得很不正常,很奇怪似的。林冲常常心存疑惧,那是由于他的故事着重写迫害。(他若是武松那样的铁汉便无从受迫害。)梁山上一群彪形大汉,个个力大如牛,然而在性生理与性心理上却是未曾发育过的。小说中的妇女也令人惋惜,她们的人性与女性从没有比较完整的描写。我们在本文一开头就分析过,作者原是很会写女性的。清初的金圣叹曾叫读者注意潘金莲怎样一声一声叫着“叔叔”,那的确是很动人心魄的呼唤,潘金莲会这样呼唤,表示作者深知男子汉心里有怎样的寂寞,这种寂寞又是如何的除却经过两性关系便难以消除。但是作者只写到此,不再写下去。
为什么清朝的人宁愿死也不愿到那里?
清朝的影视剧在现代非常盛行,相信看过相关影视的朋友们都会经常注意到一个地方,那就是清朝处罚重犯一般都会发配前往的宁古塔。
一听到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一座怪异非常的塔制建筑,最后再加上处罚犯人的作用,所以很多人都会下意识的认为这是一座塔形的监狱。
没有塔的宁古塔以及宁古塔的意思但实际中的宁古塔根本就没有塔,宁古塔是类似于古代新疆和南方蛇虫横行之地的犯人发配重地。
宁古塔的范围非常广,主要在现在的黑龙江边境以及深入西伯利亚的一大块地方,常年寒冷万分,一到冬天就大雪皑皑,在那个年代来说,简直就是一个人间绝境。
宁古塔虽然有三个字,但这却只是汉语翻译才出现的三个字,宁古塔在满人的语言中实际只代表了两个字,首先宁古就是一个字的意思,在他们的语言中代表着“六”的意思,而塔就是“个”意思,合起来代表的意思就是“六个”。在满人的传说中,他们的祖先是发源于宁古塔地区的,而他们的祖先有兄弟六个人,这兄弟六人联手构成了一股很强大的力量,最终在宁古塔地区打下了一片天地,后来经过慢慢发展,这才构筑出了他们最开始的部落架构。
当时会发配往宁古塔的主要有两种人,第一种就是明朝的降兵降将们。
清朝披甲人以及发配往宁古塔的披甲人这些降兵降将们身上有着比普通人强上很多的战斗力,而旗人本身的数量是极其稀少的。
他们仅以20万的人口数量就统治了一个人口将近上亿的庞大帝国,因此很多时候他们就遭遇到了兵源不足的尴尬,于是他们就利用降兵降将为他们驻守起了边疆。
而这些降兵降将们就是影视剧中经常会说到的“披甲人”,披甲人的身份在满清中还是很高的,地位仅次于旗人,当时宁古塔的北方有着许多的俄罗斯人蠢蠢欲动,所以清人就调拨了不少的明朝降兵来到宁古塔充当披甲人。披甲人的身份有点相当于开垦兵团,他们生活在数九寒冬的绝寒地区,平常如果有外敌侵扰,他们就会披上盔甲,拿起武器上线迎敌,而如果是在平时没有战事的时候,他们就会拿起农具下马耕田、外出打猎。如果看过美剧《权力的游戏》的朋友这个时候脑海中可能就会浮现一个词,守夜人。
(权力游戏中的守夜人)
在漫漫的长冬中,他们以罪人的身份守护起了自己仅存的一丝荣耀,用漫无边境的痛苦救赎自己的罪过,他们一旦步入此门,将永生永世不得翻身,不过披甲人和守夜人有一点不同,那就是他们可以结婚生子。
发配往宁古塔为披甲人们做奴隶的犯人而除了披甲人之外,当时也会有一些犯下了重罪的官员以及平民百姓们会被发配到宁古塔。
这些人在待遇上和披甲人是有着很大区别,他们一旦被定下罪名,在来到宁古塔之后就会变成披甲人们的奴隶,将永生永世的侍奉着披甲人们,除非有特殊情况被皇帝免去罪名,不然终身不得离开。而在这些为奴的发配者中,官员文人与平民百姓之间也有着一定的区别。
当时的宁古塔除了披甲人之外,还有着不少满清的旗人,他们对有文化的读书人都是比较尊敬的,所以一般种地、做苦力活的工作并不会让官员文人发配者们做。
他们会让这些有文化的人帮他们管理当地的事务,然后帮他们教他们的子女认字、读书。
流放宁古塔罪名的恐怖之处在现代,黑龙江地区冬天因为白雪、冰块的美景吸引了无数游客前去参观游览,所以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发配宁古塔的恐怖地之处。
首先当时的发配者们是没有任何交通工具的,因为要受罪的原因,他们只能靠步行的方式通过千里迢迢的赶路前往宁古塔。
而且当时东北大部分是森林地区,他们在穿越这些森林的时候一路上有可能会碰到当时数量很多的东北虎或者野狼,发生这些情况的话,他们的生命安危就会遭受到巨大的威肋。除了野兽的威胁之外,很多人可能都熬不过这千里迢迢的步行,他们一路上供养极为稀少,一旦遭遇到生病的情况,那他们就很有可能会命丧在这半路之中。所以在那个年代,发配是要比死亡还要可怕的,因为古人有着很浓的家乡情怀,一想到要去环境这么恶劣的地方、走那么远的路程,死后还不能安葬在家乡,很多人都是会感到头皮发麻的。
不过他们可不敢自杀,因为一旦自杀的话就会祸及到家人,所以他们宁愿死在半路也不愿在家中自杀。
流放之法应当可以在今时使用其实我们仔细想一下,古代的流放是很值得我们现在借鉴的,虽然我们现在的犯人会有各种各样的体力劳动,但是相比于他们犯下的大恶来说却是远远不足的。
就单单说现在的人贩子吧,他们绝对是最不可饶恕的犯罪者之一,仅仅只是关押和劳动我觉得是无法惩罚他们罪恶的。
我觉得古代的发配可以执行在这些人贩子的身上,我们可以将他们押赴往西藏高原的边境哨所上,不给他们提供暖气,让他们一年四季都处在严寒和高原稀薄的空气之中,为士兵们做体力铺助工作,我觉得这个才是最能惩罚他们的方法。所以说宁古塔是没有塔的,而对当时的犯人来说,宁古塔是他们宁愿承受死亡惩罚都不愿意去的地方,因为这一路山高水远只能步行、条件恶劣万分又远离家乡,因此他们是宁愿死亡都不愿意去的,不过他们可不敢就这么一了百了,因为他们还有着家人的牵挂,为了家人不受到牵连,他们就必须得按照规则行事。